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全区在册低保对象予以公示。(我区现行居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15-83810212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515-83515582区财政局社保科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