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19-1227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9-05-13
文号 大交〔2019〕5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各执法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盐城市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3日

关于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激励执法领域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经研究,并结合实际,决定从5月至10月底,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为目标,认真查摆和纠正全系统各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廉洁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确保做到执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执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执法人员更加清正廉洁,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损害执法公信力的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款物、车(船)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还要重点抓好执法文书制作、执法音视频记录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接受当事人请托,收受当事人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问题。

(四)执法不作为。主要包括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若罔闻,查处不力,处置流于形式等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五)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阶段(2019年5月)。区局制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整治任务,并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上级有关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责任感、使命感。各执法机构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名执法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和记录,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请各单位将整治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区局政策法规科。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6月)。各单位应对照整治目标、对焦整治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执法卷宗,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近两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更要全面分析违法违纪案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形成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方法。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因体制机制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方法,并列出时间表、责任人;对执法行为存在《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不当情形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请各单位将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于6月5日前报区局政策法规科。

第三阶段:完善机制阶段(7月至9日中旬)。各单位应深入剖析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腐败和作风问题,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把行政执法工作置于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和行为,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自由裁量权基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各单位要对整治过程中采取的好做法、形成的好经验,建立或完善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并逐步推广,实现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各单位应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区局政策法规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充实力量,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局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管理制度。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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