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机构改革和我局实际,修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观,立足法治大丰、平安大丰建设全局,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势态,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两高”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战争。
——坚持综合治理。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严惩。着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升”。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区委、区政府列出了以下12项打击重点:(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挠施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信访办,联系电话(传真)0515-68858598,电子邮箱:dfnjldg@163.com。
三、实施步骤
(一)2018年,专项斗争推进年。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2019年,重点问题攻坚年。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2020年,长效机制建设年。
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等政法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要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12345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号、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治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各单位、各科室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奖惩并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排查的线索于每月18号前报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