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响水3.21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西团镇2019年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3日
西团镇2019年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至4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安全生产“七个到位”的指示要求,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使我镇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和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集中排查(3月23日---4月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立即行动。各村(居)和各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单位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
第二阶段:攻坚克难、整治提升(4月6日至4月20日)。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各村(居)和各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严肃问责(4月21日至4月30日)。镇食安办将会同镇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督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不作为、思想麻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工作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和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从源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把区域排查、单位内部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本区域、本环节、本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抓早、抓小、抓苗头,争取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
(一)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假劣酒、私屠滥宰等现象,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商店、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村群体聚餐加大监管力度,摸清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所在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
(二)排查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农村家庭小作坊、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加工方式、生产规模、产品销售、原料采购等情况,研究分析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排查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情况,研究分析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行业“潜规则”及问题隐患。
(四)排查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和解决食品交易市场、建设工地食堂、食品自备或外租库(包括冷库)、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五)排查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农药兽药残留、调味品、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治理情况,掌握特种养殖、鲜肉及肉制品流向和可能存在的“黑作坊”、“黑窝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职责及分工
(一)种植养殖环节 由镇农经中心、畜牧兽医站、水产站负责。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镇所有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牲畜贩运经纪人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生产加工环节 由市管局西团分局、村建中心、供电所、安监站各村(居)负责。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从原料进厂拿到产品出场生产全过程逐企业进行彻查,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处置到位: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流通销售环节 由市管局西团分局、安监站、快检室、各村(居)负责。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和农村大集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餐饮消费环节 由市管局西团分局、派出所、经贸中心、社事办、卫生院、水务公司负责。保障全镇餐饮消费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安全,集中开展餐饮消费和保健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业厨房操作间、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情况,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病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伪劣食用油、不合格散装油、地沟油、瘦肉精、不合格调料、调味制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敬老院食堂、农村家宴、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业食堂、外送快餐单位和大型聚餐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的节点,加大整治力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问题产品。
(五)属地责任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属地管理”的职责,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全力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第一时间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做好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婚丧嫁娶等家庭集体聚餐活动的报送和监督指导工作,超百人家宴须报镇食安办、市管局西团分局。
(六)执法部门责任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摸排,积极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破案和打击力度,把多破案、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严肃查办一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立足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的大局的高度来认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根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大力营造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人员具体抓,有关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三)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战线长、任务重。各村(居)和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讲求通力协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整治措施、工作进展和整治效果,适时公开问题食品查处过程、公布处置结果,集中报道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情况,有力震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镇食安办、镇纪委重点督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跟踪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应急准备,严格值班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各种应急器材、装备、设施、物资以及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报告,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七)加强舆情监测,做好稳控工作。食品安全问题“触点多”、“燃点低”、“影响广”,要加强舆情的监测,把握应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对舆情信息要增强敏感度,不麻痹大意,更不能坐等事件发酵。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隐患都要加以重视,及时分析研判,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发布口径一致,稳慎处理好各种舆情事件,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八)认真总结。4月30日前,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效果等,总结好的排查整治做法、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镇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