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
现将《丰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3日
丰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巩固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果,切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江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盐城市大丰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大水利〔2019〕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街道各相关村(居)。
二、考核范围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或农民生活条件,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组织实施完成后并将产权移交给所在镇(街道)、村的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
三、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标准及分值如下:
1、组织领导(5分)
各村(居)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村(居)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具体负责人。组织网络健全,目标明确,措施扎实的,得满分;未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2、制度建设(5分)
各村(居)必须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明确专职管护人员,制定管理岗位责任制,签订管理合同协议,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的,得满分;制度不完善,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3、档案资料(10分)
产权登记证、工程维修档案、管护档案(管护合同、管护公示牌、巡查记录、考核记录等)、财务档案(账簿、凭证等)、工程管理等档案资料分类保存齐全,整编规范的,得满分;资料不全,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4、资金管理(20分)
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足额到位,对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单独建账核算、专款专用;当年村(居)配套管护经费投入到位,按时兑付管护人员报酬,得满分;未达要求,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5、管护效果(50分)
被检查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均达到环境整洁、范围明确、运行正常的,满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制度管理、日常管理要求的,得满分;未达要求,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6、群众满意(10分)
随机随访当地群众对工程管护的满意度,群众测评满意度达到90%(含)以上的,得满分;满意度在80%(含)-90%之间的,得8分;满意度在70%(含)-80%之间的,得5分;满意度在70%以下的,不得分。
四、考核方法
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采取村(居)自主考核和街道相关部门联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村(居)因地制宜制定考核办法负责本级考核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由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在村(居)自主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联合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档案资料、资金管理、管护效果、群众满意等方面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对管护效果、群众满意两方面采取现场检查和随即随访的办法考核打分,以上6方面考核内容总得分为该村(居)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考核总分,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 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89分为“良好”等次,70 -79分为“合格”等次,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五、奖惩措施
街道将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以奖代补”资金。考核“优秀”的,全额拨付下达经费;考核“良好”的,拨付下达经费的80%;考核“合格”的,拨付下达经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经费。
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村(居)要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减补助经费等。
本细则由丰华街道办负责解释,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评分表(试行)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评分表(试行)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内容 | 管理考核标准 | 检查评分原则 | 实得分 | |
1 | 组织领导 5分 | 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工作职责,组织网络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5分) | 未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扣1分;未落实管护人员工作职责扣1分;组织网络不健全扣1分;有组织网络分工不明确扣1分;责任不落实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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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度建设 5分 | 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落实管护员的岗位责任制,签订管护协议。(5分) | 未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的,不得分;未落实管护人员和管理职责扣1分;不满足运行管护要求扣1分;未签订协议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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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档案资料 10分 | 档案资料齐全。产权登记证、工程维修档案、管护档案(管护合同、管护公示牌、巡查记录、考核记录等)、财务档案(账簿、凭证等)、工程管理等档案资料分类保存齐全,整编规范的。(10分) | 产权登记证、管护台账(维修记录、管护合同、巡查记录、考核记录等)、财务档案(账簿、凭证等)、工程管理等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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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管理 20分 | 对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单独建账核算、专款专用。(10分) | 使用资金不规范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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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村(居)配套管护经费投入到位,按时兑付管护人员报酬。(10分) | 经费投入不到位或不按时兑现管护报酬的,不得分。 | ||||
5 | 管理效果 50分 | 环境整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室内外(如有泵房、闸房)整洁,四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翻耕种植等,绿化配套到位。(10分) | 室内脏乱差,有垃圾、杂草、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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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明确:工程管护范围明确,有固定分隔设施,管护公示牌管护信息明确、保管完好等。(10分) | 未划分工程管护范围扣2分;无固定分隔设施扣1分;管护公示牌破损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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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正常:工程结构完好,金属结构、机电设备齐全完好,能正常运行。(10分) | 工程结构损坏扣1分;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缺损扣1分,不能正常运行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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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灌排泵站等建筑物工程室内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健全,室外警示标牌、标语齐全。(10分) | 无室外警示标牌、标语扣1分/处;无室内制度牌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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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对工程进行巡查、维修保养有记录。泵站、涵闸进、出水口无水草、垃圾等阻塞物;圩堤无破圩取土现象,能有效控制堤身翻耕种植。(10分) | 工程巡查、维修保养,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处。圩堤耕翻种植、破圩取土现象严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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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群众满意 10分 | 随机随访当地群众对工程管理满意度。(10分) | 随机随访当地群众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满意度,按访问结果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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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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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签名: 考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