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国资〔2019〕3号
区直各主管部门: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发现有少数单位仍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台帐不完整、管理责任清单未张贴、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决定组织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范围
区直各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二、自查整改主要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
1、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主管部门);
2、资产管理班子搭建情况。
(二)资产管理情况
1、固定资产台帐建立情况;
2、资产管理责任到人落实情况;
3、资产信息化管理情况(资产系统与帐、物是否相符)
4、购置资产审批及入帐情况;
5、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审批情况及合同报送情况;
6、资产处置审批情况、处置情况及处置后帐务调整和剩余价值上帐情况;
7、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情况
8、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其他情况
三、自查整改工作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履行好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好系统内各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系统内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落实整改。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本系统的的自查整改总结、系统内资产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班子文件报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区(园)按此通知自行组织自查整改。
区财政局联系人:陈爱义,联系号码:68853577 15962076185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