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17W/2019-1067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3-25
文号 大财国资〔2019〕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大财国资〔2019〕3号


区直各主管部门: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发现有少数单位仍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台帐不完整、管理责任清单未张贴、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决定组织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范围

区直各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二、自查整改主要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

1、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主管部门);

    2、资产管理班子搭建情况。

    (二)资产管理情况       

    1、固定资产台帐建立情况;

2、资产管理责任到人落实情况;

    3、资产信息化管理情况(资产系统与帐、物是否相符)

4、购置资产审批及入帐情况;

5、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审批情况及合同报送情况;

    6、资产处置审批情况、处置情况及处置后帐务调整和剩余价值上帐情况;

    7、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情况

    8、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其他情况

三、自查整改工作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履行好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好系统内各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系统内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落实整改。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本系统的的自查整改总结、系统内资产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班子文件报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区(园)按此通知自行组织自查整改。

区财政局联系人:陈爱义,联系号码:68853577   15962076185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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