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13个机关科室(均为正股级建制),11个下属单位。
一、机关科室名称及职能: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内党务、政务、事务; 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事务性工作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负责本局值班、文电处理、文稿审核、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文印、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本局重点工作、行政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区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办理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
2.政策法规科3.行政服务科
协调起草相关政策意见;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督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有关政策研究的专家咨询工作;拟订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区重大案件;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区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牵头组织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劳动监察人员资格审查、继续教育与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4.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局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承担有关规划和统计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运营政策和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案件;拟订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承担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就业促进科(军官转业安置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区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全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牵头协调基层平台建设;拟订全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区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全区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区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贯彻执行省、区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职业能力建设科(区工人技术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工作,并对施教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全区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协助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对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的批准;承担区工人技术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行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继续教育的相关事宜;承担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全区博士后工作政策;承办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全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承办外国专家来本区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本区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本区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按规定承担全区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机关人事管理科(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计划及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政策规定;承担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全区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承担全区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完善全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全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工作;完善全区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策规定,负责全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完善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和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拟订全区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完善全区公务员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担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指导区行政学校有关业务工作;拟订全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区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事宜;参与全区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区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方案;完善并监督实施全区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管理并监督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区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区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和非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医疗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组织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的认定。
13.调解仲裁科(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区劳动标准工作;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拟订全区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并组织处理全区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对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组织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下属单位名称及职能
1.大丰区考试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建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和宣传我区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考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我区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有关考试的理论研究、信息交流和基础设施建设。
2.大丰区人事档案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建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管理全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实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接收全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查阅,配合工资科、人事科、职称科等部门做好干部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档案保管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做好档案室八防工作,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完成局机关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大丰区信息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股级建制。主要职能为管理与维护我局人社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严谨性。严格执行各项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把好我局人社数据信息安全关,并做好日常数据备份工作;管理与维护局机关、丰华大厦社保大厅、海外人才交流中心等200多台办公电脑、网络设备,加强了对中心机房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的维护。及时对各经办机构、科室计算机、打印机、网络等软硬件设备进行维护,排除故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在各办公地点安装指纹人脸识别考勤机,协助局办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并在所有指纹机上进行了同步;保障了我局互联网、金保工程内网的平稳运行;管理与维护好与盐城市局的联网、各街道村居的社会保障卡专网;确保了与大丰区农村商业银行、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盐丰一卡通医院的数据实时联网;做好社会保障卡日常制卡、发卡工作,对全区范围内17个镇(区)、街道的300多台自助一体机实行常态化设备检修和数据维护,确保自助机的正常安全使用;协助各经办机构,做好短信发送、业务需求调研、及时处理业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配合各经办机构完成各类信息统计数据分析工作;完善统计养老保险180项、工伤165项、医保420项、失业保险91项上报指标数据程序,每月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的上报工作。
4.大丰区人才服务中心
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能为拟定全区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人和服务工作。
5.大丰区劳动监察大队
参公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能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服务保障。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投诉举报案件指导协调镇区劳动保障机构的劳动监察业务工作
6.大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参公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能为依法调解、仲裁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与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组织具体实施;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释明工作;负责全区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和形势研判工作;承担对乡镇巡回仲裁庭和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行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仲裁业务指导工作。仲裁院内设办公室、综合审理庭和南阳镇仲裁巡回仲裁庭,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实现立案、审理、监督分离。
7.大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下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失业保险科、培训科、职业介绍所、社区管理科、城乡劳动输出管理科等7个副股级建制科室。主要工作职能为负责全区就业创业工作以及相关的职业介绍、失业职工登记、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发放、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等工作。
8.大丰区劳动保险管理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下设办公室、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科、工伤生育科、财务科、计算机信息与稽核科等6个副股级建制科室。主要职能有养老待遇发放查询:企业离退休人员(含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及供养人员信息登记、变更、查询,出具退休工资或无收入证明等;养老待遇支付: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供养直系亲属定期待遇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办理;工伤、生育待遇支付:工伤医疗费(含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治疗费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定期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定期抚恤金办理;生育医疗费(含计划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含计划生育符合规定的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办理。
9.大丰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下设办公室、业务审核科、基金管理科、基金征缴科等4个副股级建制科室。单位基本职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和养老保险档案记载管理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10.大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业务审核科、计算机管理科等4个副股级建制科室。单位基本职能:负责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转移、养老金支付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等业务;负责对各镇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财务、档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等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检查、培训和服务等。
11.大丰区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下设有办公室、职工医保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医疗管理科、基金结算科、审监稽查科、财务统计科、信息管理科、离休服务科、异地就医科等10个副股级建制科室。单位基本职能: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承办医疗费用的结算、待遇审核支付以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承担离休人员医药管理、结算费用等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负责对基层人社平台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