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2367/2019-12764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4-26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丰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大丰区统计局是大丰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拟订统计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基本统计制度,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各镇、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7、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和重点镇综合考核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做好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1、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收入、消费、价格、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12、组织实施全区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农村经济核算、农村住户基本情况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1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内、省内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14、承办大丰区委、大丰区政府、盐城市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69968099/6996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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