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社就〔2019〕2号
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264号)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14号)文件精神,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264号)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按照大人社就[2019]1号执行)从事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在我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标准
补贴标准为按本区公布的当期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
(三)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补贴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申报核发。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每年1月份携《就业创业证》原件,上一个年度缴费发票,本人有效的社保卡、身份证,向本人居住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提出补贴申请,填写《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报补贴的,须提供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乡镇或街道(社区)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地址、岗位、工作时间、收入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领取补贴期间,申请人灵活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向社区报备。
(二)审核程序
1、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在接受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就业困难状态、灵活就业去向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对无有效投诉的,将补贴申请人的材料和《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园相关工作机构。
2、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园相关工作机构对上报的材料予以复核,将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申请人的材料和《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3、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对上报的材料予以复核,10个工作日内将《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4、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对最终补贴情况组织公示5天,无有效投诉后,将《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区财政局审批备案。
(三)审定核拨
区财政局审定后,由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示
4.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
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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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编号 | 联系电话 | 社会保险代码 | ||||||
户籍地址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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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灵活就业情况 | ||||||||
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 | 工作岗位 | 工作时间 | 工资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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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对象类别 |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家庭零就业的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6、女35周岁以上和男45周岁以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女35周岁以上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 8、夫妻均下岗失业和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 9、优抚家庭人员 10、军队退役人员 | |||||||
本次申请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从事灵活就业,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申领了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街道(镇)人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意见 |
经办人: |
负责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认定意见 | 本次核准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共 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元;基本医疗保险 元。 | |||||||
经办人: | 负责人: | (经办机构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二份,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2
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创业证 编号 | 个人社会 保险代码 | 补贴对象 类别 | 社保补贴 起始时间 | 本次社保 补贴时间 | 社保补贴金额 合计(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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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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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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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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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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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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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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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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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四份,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区财政局各存一份。
附件3 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文件要求,现将 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义,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附: 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名单 XX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年 月 日 附件4 盐城市大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 年度)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本次社会保险 补贴资金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 人, 元(其中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 人, 元)。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元) 企业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元)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人) 经审核,本次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元)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 核定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