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农机安全稽查大队(大农机稽〔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简称“三率”)作为农机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来抓。拖拉机运输机组一循环检验率力争达到全年目标80%以上,驾驶人安全管理到位率90%以上;结合农时季节及农机作业特点,通过窗口检验和集中送检等方式,多渠道做好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100%;深化牌证业务许可信息 “三个一致”清查治理,确保全面完成。继续开展其它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做到安全查验、隐患告知、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有机统一。
二、时间安排
实地检验以上门集中检验与窗口受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送检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轮进行:3月底完成拖拉机运输机组及其驾驶人一循环“送检”任务;4月至5月上旬开展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日期在7月份前的)及其驾驶人第一轮“送检”工作;9月份对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日期在7月份后的)开展第二轮“送检”服务工作,下半年不再对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送检”;在年底前完成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检验任务。驾驶人固定考试(换发证)日为每月8日、18日、28日,遇周末假期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顺延至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
1、深化“三个一致”清查治理。按照省“一年全面启动、两年基本到位,三年总体完成”的要求,2019年作为“三个一致”清查治理活动的收官之年,要高质量全面完成“三个一致”清查治理各项任务。
2、认真履行行政处罚法定职责。部分农机手对宣传教育整改方式效果不明显,无牌无证、逾期脱检、无证驾驶等安全隐患难以得到有效整改,农机部门要适当加大行政处罚执行力度,以打促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发挥行政处罚惩戒教育职能,全面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3、强化机具牌证业务办理规范。一是严把机具“入口关”:新购机具无合法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一律不予受理;业务办理时须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材料及信息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从严把控拖拉机运输机组牌证核发业务,无整机合格证的、无合法来历证明的、产品技术参数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的一律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更换发动机、底盘的须提交来历证明、合格证并认真审查功率等信息,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已办理登记业务机具发票、合格证加盖“已注册登记”章印;各类业务表格填写要规范、完整;涂改之处,须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名章;身份证明复印件、发动机、机架拓印膜等须签注或加盖经办人名章。二是妥善做好证件换发:坚持农机手的行驶证与驾驶证同步换发原则,避免准驾机型和登记机型表述不一致;结合窗口业务办理和“送检下乡”服务,统筹推进新式证件换发工作。三是认真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双签名制度:安全技术检验由两名县级检验员检验并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名;严禁临时性工作人员承担执法岗位工作。四是负责开展好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五是做好逾期未检机具催检和注销工作:对于逾期未检机具,将催检通知以信函、短信、电话或由农机监理员送达等方式告知所有人,每年催检一次,经连续三年催检仍未参加检验的,按规定公告注销。
(二)严格检验标准,确保检验质量
1、坚持检机见机,检验员要对照行驶证记载内容及机具照片逐台核对机型、外廓尺寸、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机架号等项目,未见机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检验手续。
2、从严把控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安全检验。所有参检拖拉机运输机组须油漆一新,并逐一上线检测,上线检测结果存疑的,采用路试方式检验制动效果;后视镜、灯光、制动、转向信号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一律不得核发年度检验合格标志;结合检验工作,查验故障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贴等安全防护设施,粘贴安全操作规程、承诺书,喷印放大字码;新入户机具存在缺少整机铭牌、号码不全(发动机号、机架号、挂车架号)、未使用安全玻璃(CCC认证)、无飞轮皮带防护罩、无自卸车厢安全支撑装置等不符合技术标准情形的,一律不予检验合格,并书面一次性告知整改措施。
3、严禁危及安全的各类改装。对有妨碍操作、影响安全的改装的,制发安全隐患告知书,并责令其当场予以改正,否则不予检验合格;联合收割机检验时核查故障警示牌、消防器材、大功率语音倒车报警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
4、已注册登记的轮式拖拉机一律不得拖挂挂车。对需拖挂挂车从事道路运输、接运粮等相关农事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经查验合格后换发拖拉机运输机组号牌、行驶证,投保交强险。
5、加强存量变拖管理。对注册登记3年以上的变型拖拉机,实行一年双检;对登记在册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变型拖拉机,按照规定公告注销;对配套动力为单缸发动机的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9年的、配套动力为2缸以上(含2缸)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一律不予年检,并书面告知驾驶人(机主)相关强制报废、注销登记规定;对即将达报废年限的,结合年检工作书面告知相关要求。
6、对使用年限达3年以上的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从严检验,杜绝旧机上牌、当年申请报废等违规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对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规定公告注销。
(三)加强驾驶人安全管理
1、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平安创建工作,督促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农机经营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法规宣传教育,督促农业机械驾驶人、所有人作出农机安全生产承诺,将操作规程、承诺书粘贴到作业机械上;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活动。
2、各项业务办理时前置查询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督促驾驶人及时处理。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拖拉机驾驶人,定期书面通知其参加安全法规教育学习;考试合格经消分处理后方可办理驾驶证业务。
3、做好与公安交警部门牌证管理信息互通。定期将核发牌证、注销和变拖到期强制报废、逾期未检机具等信息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及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
4、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结合送检下乡、窗口服务,通过播放警示教育视频、摆放图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宣讲典型事故案例、典型违法行为处罚案件,进一步提高农机驾驶人的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
5、大力推行诚信监理。要在实施购机补贴、机具报废更新、秸秆还田作业补助等工作中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将辖区内机具有牌有证和无牌无证情况宣传到群众,提醒农民群众使用有牌证农机具,无牌证农机具须投入作业的应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和年检手续。
四、保险要求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机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农机法〔2016〕18 号)等文件精神,参检拖拉机运输机组统一投保交强险;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所有人投保农业机械综合险,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业机械所有人风险防范能力,放弃投保财补综合险的须机主签字确认。
五、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农机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认识做好检审工作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农业机械及驾驶人的检审工作,注重工作的“留痕”,并保证“痕迹”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各村(居)要将《检审通知书》提前送到每一位驾驶人手中,并做好签收记录;应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以及农机检审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广大村民使用年检合格的农业机械;与驾驶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全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9年农业机械检审日程安排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7日
附件:
2019年农业机械检审日程安排表
车辆类型 | 检审区域 | 检审时间 | 检审地点 | 检审费用 |
小型 拖拉机 | 东片 | 3月14日 | 强胜驾校 | 小拖约1200元 (其中350元保险财政补助将在年内按规定返还) |
大中型 拖拉机 联合 收割机 | 东片 | 4月22日 | 海防村部 | 费用约400元 (含综合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