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19-1092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3-13
文号 大卫健〔2019〕 8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开展免费发放妇幼药品(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盐城市开展免费发放妇幼药品(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方案》的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开展免费发放妇幼药品(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盐城市大丰区开展免费发放妇幼药品(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药品、叶酸以及免费避孕药具安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防范化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领域重大风险,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全省卫生健康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和盐城市《开展免费发放妇幼药品(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切实消除全区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药品、叶酸、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工作上的盲区和死角,堵塞漏洞,整治隐患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落实药品(具)安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具)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上的安全事故。

二、排查重点

(一)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药品和叶酸

开展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药品以及叶酸在药品管理、验收、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安全问题的排查。重点排查项目相关单位药品管理是否有责任人,药品验收、储存条件、出入库管理以及申领流程是否规范,使用对象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用药是否及时,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近效期药和药品损耗管理是否规范。严禁发放过期、发潮、发霉等不合格药品。

乙肝免疫球蛋白:排查各相关机构发放流程是否规范。助产机构是否有专用的医用冷藏箱,储存温度是否符合(2-8℃),是否有不间断电源,每天是否有专人巡视冷藏箱温度,对于突然出现设备故障是否有报警机制(尤其是晚上、节假日期间);新生儿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报告单、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是否有知情同意书;接种对象是否在24小时内及时注射;查看接种记录,核实接种药品的批号、有效期、接种日期、接种剂量等。重点核查产科转入新生儿科、节假日出生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接种情况;对于符合项目要求但自费接种的对象是否告知可免费接种、家长是否在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知情同意书上签署自动放弃。

艾滋病抗病毒药品:查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用药记录,如医嘱(处方)、给药剂量、给药方式、用药时间、知情同意书等;医务人员是否掌握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等基本知识,是否存在乱用、滥用、不规范使用药品的情况;对于符合项目要求但未用药的感染孕产妇或所生儿童,是否告知可免费用药治疗,患者拒绝用药是否签字,以及其他未用药情况的说明。

(二)免费避孕药具

开展药具采购、存储、调拨、发放、使用等全过程,包括质量管理在内的药具服务管理安全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各级药具发放管理机构库房规范化和标准化,药具采购与需求脱节、计划执行不到位、出入库手续不完整,账物、账账、账表不符,报损药具处置不规范,数据安全保护不力,免费药具流入市场销售,重要岗位不符合“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业务督导检查不到位等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制度不落实、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科普宣传不真实,人工网点规范化建设不到位,药具微信快递发放和自助发放机发放监管缺位,药具质量问题,以及严重药具不良反应处理不及时,批号和效期管理制度不落实,药具过期,群众投诉处理及舆情应对滞后等问题。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运输、入库、储存、出库、签发、补发、换发等过程中安全问题的排查,重点排查各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管理机构是否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证件出入库的过程中是否做到清点核查、及时登记;空白证件是否专人管理,存储环境是否达到“二锁”(门锁、柜锁)、“三铁”(铁门、铁栏窗和保险柜)等标准,空白证件中间是否无断号、无缺号,证件发放是否按顺序发放、无跳号;证章是否分开专人管理,印章是否规范刻制,空白证上是否盖章;首次签发是否按顺序签发、是否有跳号,是否符合签发条件;换发是否符合条件,换发后的原证是否规范处理;补发是否符合条件;档案是否永久保存,保存环境是否符合档案安全存储条件,严防遗失、毁损(库房通风良好、防火、防潮、防盗);废证是否登记,废证三联是否分别标识作废,是否有遗失,遗失证件是否逐级上报;真伪鉴定材料发现伪假证件后逐级报送上报;信息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建立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业;加大对证件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举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19年3月12日-3月15日)。各单位要深入动员发动,聚焦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药品、叶酸、免费避孕药具管理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排查活动的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时限,认真部署。

2.自查自纠(2019年3月15日-3月25日)。各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作为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排查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各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拉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照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3.督查总结(2019年3月25日-4月5日)。我委组织基妇科、药具站及妇幼计生中心的相关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全区所有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区督导检查的存在问题,限期抓好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做好迎接省、市督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活动,对照方案认真抓好实施。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规定动作到位,不打折扣地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抓紧完善制度,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认真整改落实,切实防范化解妇幼健康领域重大风险,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

3、确保常态长效。各单位在抓好排查活动的同时,要突出强化工作责任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常态、有效制度机制提升全区免费药品(具)用药安全以及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全区妇幼领域重大风险。

请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在3月2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基妇科(盖章纸质版、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联系人:王季存,联系电话:0515-83288221。电子邮箱:26088022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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