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
你镇狮子口村《关于请予命名“贤士苑”名称的请示》收悉。经区民政局初步审核,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精神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第六条、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区政府原则同意你镇狮子口村在辖区范围内建设的农民公寓(城乡统筹点)项目命名为“贤士苑”,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区自然资源局勘界为准。
二、请你镇狮子口村在项目建设中,务必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 17733-2008)设置地名标志和门牌、楼牌。
特此批复。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