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MB1700869C/2019-13024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高新技术区) 发文日期 2019-03-15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
(丰华街道)机关部门设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丰华街道)机关部门设置暂行办法》经区街党工委研究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1日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丰华街道)

机关部门设置暂行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发〔2018〕70号)精神,结合高新区、丰华街道区街合一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区街各项工作持续健康推进,设置机关部门及明确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政协联络组”、“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工作办公室”牌子)

机构职责:负责承办党工委、人大工委、管委会、办事处、政协联络组的日常事务;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武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老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工作;负责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重点工作督查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人大工委、管委会、办事处、政协联络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牌子,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机构职责:负责制订区街经济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统计、物价、交通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负责发展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服务业等工作;负责区街经济社会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企业的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品牌创建、政产学研等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投资企业统计年检等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法综治信访局

机构职责: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和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业局(挂“便民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牌子,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机构职责:负责制订区街社会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居)委员会建设、行政区划、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城乡低保、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和残联、老龄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区人员薪酬待遇考核兑现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协、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广电等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就业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税审计局(挂“财政管理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融资管理办公室”牌子)

机构职责:负责编制区街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区街财政预算内外及其他收支的组织、管理、核算;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度和债务控制;负责审计工作;负责《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本区街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进行财务核算;负责对上级财政投入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负责区街财源建设,协调和配合税务等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做好资金融通等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乡建设管理局(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拆迁安置办公室”、“规划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牌子)

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及重点区街建设;负责制定区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并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制定区街年度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区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及安全、质量监督等;牵头负责区街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区街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章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负责区街城市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和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区街工地施工安全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和占道经营以及其他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管理工作;经授权,负责区街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有关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国土、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责:负责区街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区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挂“新农村工作办公室”、“农经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扶贫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牌子)

机构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林业、蚕桑、水产、供销等技术服务,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科技试验和示范;负责植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测报和防治;负责森林火警预报和森林防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安全监理、农业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负责农业产业化服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培育指导和服务、农经综合服务、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承办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项目招商服务中心(挂“上海招商站”、“深圳招商站”、“服务业招商站”、“综合招商站”牌子)

机构职责:负责承办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及论证;协助办理落户项目的核准报批、注册登记等手续;负责协调投资企业落户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负责招商引资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对各招商站进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负责对各招商站招商经费进行审核把关;承办区街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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