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1967017/2019-1073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12-18
文号 大发改〔2019〕15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福安公墓管理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盐城市大丰区福寿园公墓:

你单位《关于福寿园公墓超20年以上墓穴使用费定价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3号)规定,批复如下:

一、福安公墓使用年限超20以上的公墓管理费,按照每个墓穴每年最高不超过136元收取。公墓管理费按年收取,具体收取年限由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相应调整福寿园公墓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室内存放格位销售价格。其中:普通单穴由3500元调整为3250元;豪华单穴由4050元调整为3780元;普通双穴由3650元调整为3380元;豪华双穴由4300元调整为4050元;豪华三穴由4850元调整为4580元。

请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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