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19-1251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19-10-14
文号 大港管〔2019〕19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章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局,委属各部门,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章及档案资料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章管理工作

1.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局,委属各部门,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公章管理人员,并于2019年10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港区管委会办公室。今后公章管理人员如有调整,则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上报港区管委会存档备案。港区管委会明确公章管理人员即档案管理人员,要负责所经手所有档案材料的登记、管理、移交、归档等工作。移交归档资料时要有明细、要有交接手续,同时移交人要有一份复印件备查。

2.公章管理人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保证公章管理使用安全,维护公章的法定性、严肃性、权威性。

3.各相关单位部门公章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需要使用公章时,应履行用印审批程序并做好登记,公章保管人员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严防公章滥用和误用。同时严禁单位工作人员携公章外出办公,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公章外出,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授权方可带出。公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公章保管人员放回安全指定位置。每天下班时公章管理人员应将公章放置保险柜并锁好。

4.各单位部门须建立公章使用台账,公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后留存一份用印原件。合同、协议用印须一式六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科室负责人、公章管理人员分别留存一份原件。

5.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公章使用流程:

(1)申请。由申请用印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包含公章名称、盖章事由、盖章内容、承办人、用印文件份数等),并由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送审意见。

(2)审批。申请单位、部门持需盖章的材料文本和《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呈主要领导审阅,经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管委会办公室盖章。

(3)盖章。办公室根据领导签署的同意印发或同意用章意见,并根据用印需求,经审核把关后由公章管理人员本人对申请用印的图文材料加盖公章。合同、协议须双方单位法人或指定委托人在合同、协议文本原件上签字,且对方加盖公章后方可盖章,若材料文本中签定时间、附加条款等任何一项内容填写不完整,均不得用印。

二、关于档案管理工作

1.各单位部门公章管理人员和文件收发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公章管理人员、文件收发人员负责本人经手的档案登记管理、移交归档工作,各类留存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档案资料移交时应有详细清单且须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同时双方人员要保留好原始存根,用于备查。

2.资料收集要全面。管理人员收集档案资料时要确保文件资料种类、内容、份数齐全,不得残缺不全。

3.资料整理要规范。档案管理人员须熟悉本单位部门各种文件资料的内容,根据本单位情况分类实施档案资料整理,确保分类科学、年代不混、保管期限明确。

4.档案资料移交要及时。各单位、部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于每季度的首月向港区档案馆移交上季度的档案资料。任何单位、部门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档案资料占为己有,更不得擅自销毁,否则将追求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港区档案馆应查清自港区成立以来各单位、部门公章保管使用人员名单,按照用印登记簿上的用印记录与时任各单位部门公章保管使用人员对接,找齐档案资料。如档案资料已移交则找出交接记录。

6.港区档案馆要制定档案管理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局,委属各部门,各村(居)考核通报一次,通报发港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局,委属各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依据。

特此通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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