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平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383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以及大丰区安委会《关于调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大政安〔2019〕29号)等文件精神,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职责的基础上,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平稳可控,结合镇情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工业与涉危化品单位、机关、电力、商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综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消防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行业领域分管领导担任第一主任,牵头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各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名称与人员组成
(一)工业与涉危化品单位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业企业、涉危化品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沈 辉
主 任:朱跃平
成 员:季通江 赵荣文
3.办公室设在安监办,朱跃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机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管蔚蓉
主 任:肖洪高
成 员:胡 凯 张晓明 赵荣文
3.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肖洪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沈 辉
主 任:陈炜庆
成 员:唐洪祥 陈春勤
3.办公室设在供电所,陈炜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商贸服务业、交易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王 丹
主 任:冯海云
成 员:唐洪祥 陈 杰 陈竹传
3.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冯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朱瀚威
主 任:冯海云
成 员:陈 岑 殷 辉
3.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冯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文化市场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朱瀚威
主 任:李 浩
成 员:赵荣文 窦应元 葛丰铭
3.办公室设在文化站,李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宗圣勇
主 任:卞旭辉
成 员:向 阳 杨登忠 陈竹传
3.办公室设在村建中心,卞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综合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宗圣勇
主 任:卞旭辉
成 员:陈 竹 程旭权 陈建国
3.办公室设在村建中心,卞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农业(包含畜禽水产养殖业等)、农机、水利、林业、渔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周生涛
主 任:陈林传
成 员:程旭权 王立民 宗 平 朱崇敬 陈存付周 琴
3.办公室设在农技中心,陈林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社会事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科、教、文、卫、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朱瀚威
主 任:顾俊岭
成 员:赵荣文 陈志华 李 浩 潘苏铭
3.办公室设在社事办,顾俊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生态环境(含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沈 辉
主 任:吕 阳
成 员:葛吉贵 张忠贵 杨国华
3.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吕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2.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周生涛
主 任:印 亮
成 员:季通江 陈相驰
3.办公室设在白驹派出所,印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各专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各专委会第一主任主持召开,专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交流镇安委会及专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有关具体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门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提出提请镇安委会研究会办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各专委会要按照镇党委、政府以及镇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特定时节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联合检查等行动,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排查整改生产安全隐患,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专委会要建立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定期对本行业领域内的重点事项进行督查。同时,各专委会要推动监管范围内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四)各专委会要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督促成员单位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专委办要将各专委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报镇安委办存档。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