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义务教育
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社事办,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已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盐城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大丰区2018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坚持按施教区招生
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为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生源。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前。各小学、初中要保证施教区内每一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跨施教区招生。城区小学、初中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逐步消除大班额、大校额现象。
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收的新生必须是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已读完但尚未达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可回幼儿园继续接受学前教育。各小学要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招生公告,组织报名登记。城区各小学要对适龄儿童的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离园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通过的儿童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入省小学学籍库的依据。城区小学施教区保持不变。
初中招收的初一新生,由各小学在2018年6月10日前组织六年级学生填写《2018年大丰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审核签章。农村小学将审核后的登记表于2018年7月1日前移交对应农村初中;城区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毕业生的户口簿、住宅房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组织初审,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后将意向性生源投档表移交城区各相应初中,最后由城区各初中对有关证件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审核通过的新生报名登记,作为入省初中学籍库的依据。城区初中施教区保持不变。
各小学、初中于2018年8月28日前将《义务教育通知书》送达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督促他们在规定时间带上相关证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报名注册。
2.关心流动人员子女入学
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已完成施教区招生任务尚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公办小学、初中申请就读,相关学校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有序接纳,保证他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家庭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②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③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④升入初中就读的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3.关爱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各小学对施教区内弱智、聋哑、视力残疾等儿童,应动员家长送其到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残疾鉴定。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残疾儿童,由区特教学校接纳就读,轻度残疾能够适应随班就读学习的儿童,由所在施教区学校接纳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随班就读小学毕业生,继续到所在施教区的初中随班就读。
4.重视拆迁户子女入学
各学校要对拆迁户给予实事求是的认定,切实做好其子女的入学工作。现城区地段拆迁户,已安置到位的,按安置地认定施教区;暂未安置到位的,可在拆迁前原居住地或拆迁后规划安置地中选择一处认定施教区,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三年。
5.做好体育特色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区少年体育学校按计划和体育专业加试成绩,面向全区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区创新英达学校、大丰外国语学校按计划和民办学校有关规定面向全区招生,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1.招生计划
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盐城市教育局指令性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盐城市教育局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
今年盐城市下达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582人,其中大丰高级中学普通计划800人,艺术社团专项计划12人;新丰中学普通计划740人,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专项计划10人;南阳中学普通计划750人;区第二中学普通计划263人,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计划7人。
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招生计划单列,未完成的专项单列计划不转入学校普通招生计划。
大丰高级中学今年将安排普通招生计划70%的定向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见附件)。
2.报名审核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结合,报名工作由区招办组织实施,按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执行。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该区域高中学校录取。凡参加中考的我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至区招办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各初中要对报名的考生、具有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和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校长要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生至少在学籍所在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和实际就读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占学籍所在学校的定向生指标,也不享受报名所在地的定向指标生计划。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3.志愿填报
今年高中阶段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区招办按盐城市中考志愿填报的要求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对每位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将各类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等,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地方媒体和校园网、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准确的信息。
(1)志愿批次:
第一批次:四星级重点高中;
第二批次:新四星高中;
第三批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
第五批次: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
第六批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等;
第七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填报说明
①大丰区新丰中学和大丰区南阳中学为平行志愿,考生可在这两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可选择其中一所填报,也可以两所学校都填报。
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不实行二次征求志愿,考生须慎重填报各批次志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每一志愿,志愿一经填报并被录取后无法变更,一旦被前一批次学校投档录取,后面有志愿的学校不再投档录取。考生因志愿填报问题而造成没有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③填报大丰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才能享受大丰高级中学定向指标生资格;报考大丰高级中学、新丰中学、区第二中学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的考生必须填报该校志愿。
④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班可选择不同学校和专业填报3个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各填报2个志愿,技师班可填报1个志愿;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我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2所以上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我区职业学校)。
4.考试组织
今年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仍实行升学、毕业“二合一”考试,具体按《盐城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方案》执行。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在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下,我区招办负责考务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总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以A、B、C、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科目的考试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体育考试按《2018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执行。
5.录取工作
(1)录取依据
全区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在市实行集中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按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并划定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时如尾数同分则跟进录取,同时紧密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的等次录取。
区职教中心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在市招考中心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学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招考中心联合审核,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大丰高级中学定向指标生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填报大丰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如有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数未达定向指标数,可在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尾数同分跟进。达线考生如被盐城中学录取,视同已占用该校定向指标生计划,不再递补。
(2)录取批次
录取按志愿填报的七个批次依次录取。
“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在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的招生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盐城市教育局《2018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3)严格履行录取批准程序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名册经市招委统一审批。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设计印制并统一加盖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各普通高中和各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中考前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无当年本市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设市招生,在本市参加中考擅自到外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学校违反规定招收外市中考考生的都不予取得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6.有关政策规定
(1)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凡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当地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录取资格,给予学校和责任人纪律处分。
(3)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4)今年加分政策参照《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执行,符合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规定加分投档。
(5)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收取正式录取学生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区的招生工作。各镇和区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2.重视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区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批,普通中小学由普教科统一扎口,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由职社科统一扎口。除职教中心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未经许可擅自向学生(家长)散发招生学校印制的宣传资料。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外地学校不得擅自在我区任何场所和媒体进行招生宣传。所有学校不得接收外地招生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按照招生意见的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不得拒收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更不得擅自招收外施教区的学生。城区各初中不得接受未经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确认投放的学生档案。招生结束后,城区各初中须凭区教育局普教科盖有招生专用章的投档名册注册学籍,如审核过程中发现与投档名册不符,一律退回招生学校予以纠正,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初中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不得误导学生及其家长,要确保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意愿和学校,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严禁违背学生意愿由学校老师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成绩考试,毕业生信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按招生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统一向招生学校提供,各初中必须准确上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户籍信息、“加分”信息、志愿信息必须由家长核准签字。学校教师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毕业生相关信息,干扰招生工作或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并收费,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区职教中心要按计划按志愿录取,不得将招生指标任务与教职员工的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直接挂钩,不得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工作,不得向初中生源校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同时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学校生源多样化,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等对象进行中职学历教育,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并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完善职业院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政策。
4. 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收费纪律,坚决制止乱收费。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不得擅自收取未经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以合作办学或民办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发生的问题不重视,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意见的解释权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附件:
大丰高级中学2018年定向指标生分配表
学校 |
定向指标数 |
学校 |
定向指标数 |
草堰初中 |
18 |
龙堤初中 |
7 |
三渣初中 |
11 |
方强初中 |
15 |
白驹初中 |
11 |
三龙初中 |
15 |
洋心洼初中 |
9 |
丰富初中 |
7 |
刘庄初中 |
8 |
新团初中 |
8 |
三圩初中 |
15 |
区实验初中 |
107 |
西团初中 |
9 |
区第二中学 |
40 |
小海初中 |
17 |
金丰路初中 |
76 |
大桥初中 |
7 |
飞达路初中 |
76 |
潘丿初中 |
3 |
城东实验初中 |
5 |
万盈初中 |
10 |
港区实验学校 |
2 |
沈灶初中 |
7 |
创新英达学校 |
31 |
草庙初中 |
7 |
少体校 |
1 |
南阳初中 |
11 |
总计 |
560 |
新丰初中 |
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