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00468398472A/2018-1046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18-06-20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5号)、《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车改办〔2016〕12号)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及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意见》及《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通知》(苏气发〔2018〕30号)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盐城市气象局所辖县(市、区)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苏气发〔2013〕98号),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下辖2个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台、盐城市大丰区防雷中心,规格为股级。依法承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气象监测、预报和公共气象服务等工作职责。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均与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机关合署办公。工作地点为: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4号。

二、参改人员情况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共有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0人;共有地方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3人。参改人员范围为盐城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共计13人。改革方式为:在规定区域内(陈李线以西,一卯酉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疏港航道及其向西延伸线以南的合围区域)的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等保障方法。

三、参改车辆情况

我局无事业单位工作用车。

四、司勤人员情况

我局无司勤人员。

五、车改节支情况

根据财务数据统计,改革前(以2013年为统计年份),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车辆运行支出为2.54万元(租用下属企业车辆加油维护等费用),车辆购置费0万元(按车价除以10年),其他相关支出为0万元(租车费用),司勤人员工资支出为0万元,合计2.54万元。

预计事业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运行费0万元,车辆平均购置费用0万元(按车价18万元除以10年),其他相关支出0.60万元(集体出行租车0.60万元),公务交通费报销总额1.68万元,司勤人员工资支出为0万元,合计2.28万元。改革完成后预计节支额为0.26万元,节支率为10.2%。

六、管理措施

1、对于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2、严格做到一事一审批,规范财务报销。报销凭证中须附上公务出行审批单和交通费用发票。审批单须列明事由、乘车人、时间和起讫地点、交通方式和预计费用。

3、改革后保留车辆严格按照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派遣,不得超范围违规使用。

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完成此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我局成立了以蒋伟局长为组长的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公车改革工作,耿健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超同志负责具体的工作。联系方式:051583929526。

(二)按照节点扎实推进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及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意见》于2018年6月底制定完成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气象局审核和批复。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事业单位车改,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所以本方案不涉及车辆处置事项。

本方案报盐城市气象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车改信息统计表

      2、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明细表

      3、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明细表

      4、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节支率测算表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车改信息统计表

单位(盖章)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                                          20186 20

所属单位名称

机构
规格

是否与主管部门同城异地办公

人员情况

车辆情况

发放
公务
交通
补贴
人数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万元)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万元)

额(万元)

节支率

人员编制

编内
实有
人数

拟安置司勤人员数

实有车辆数

保留车辆数

取消
车辆

总数

在册正式

其他
司勤人数

总数

一般
公务
用车

特种
专业
技术
用车

业务用车

总数

同城异地工作
用车

实物
保障
用车

特种
专业
技术
用车

业务用车

内部转岗

其他方式

合计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

正科级

 

12

1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台

股级

 

4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盐城市大丰区防雷中心

股级

 

3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盐城市大丰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明细表

单位(盖章)盐城市大丰气象局

序号

单位名称

车牌
号码

品牌
型号

车辆
类型

车辆识别代码

注册
日期

购置

价格
(万元)

排气量
(升)

机动车所有人
(单位)

保留车辆类别

1

 

 

 

 

 

 

 

 

 

 

备注:1、车牌号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注册日期、排气量、机动车所有人等按机动车行驶证所载明内容填写;

2、车辆类型:轿车、商务车(7座)、中型客车(19座以下)、大型客车(20座以上)、越野车、卡(货)车、皮卡车、其他具体车型;

3、购置价格:为购车凭证价格,不含购置附加费(税)及装饰费用等:

4、保留车辆类别:分别为实物保障用车、同城异地工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

5、同城异地工作用车:是指本单位与主管部门同城异地办公,且实有编制人数10人以上保留的工作用车;

6、业务用车:须注明具体业务用途,班车、校车、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执法执勤用车等列入此类:

7、厅(局)报备材料须将各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逐车填报省车改办。

 

 

附件3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取消车辆登记表

单位(盖章)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

序号

车牌
号码

品牌
型号

车辆
类型

车辆识别代码

发动机号

注册
日期

交强险
到期日

年检
到期日

表显
里程

工具及文件清单(有“√”,无“×”)

机动
车产
权登
记证

机动
车行
驶证

购置
附加
费凭

备胎

专用
工具

千斤

违法
处理

车辆
钥匙
(把)

1

无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节支率测算表

单位(盖章)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

单位

改革前(2013年)

改革后

节支情况
测算
(万元)

2013年
实有
车辆数

2013年
司勤
人员数

涉改车辆和司勤人员支出(万元)

保留
车辆

保留
司勤
人员

保留车辆和司勤人员预计支出(万元)

总支出

车辆
购置

车辆
运行

其他
相关
支出

司勤
人员
支出

已车
改补
贴费

总支出

公务
交通
补贴

车辆
购置

车辆
运行

其他
相关
支出

司勤
人员
支出

公务交
通费报
销总额

节支

节支

合计

 0

0 

2.54 

0

2.54 

0

0 

0 

0 

0

2.28 

0 

0

0 

0.6 

0 

1.68 

0.26

10.2

盐城市气象局

 0

0 

2.54 

0 

2.54 

0 

0 

0 

0

0

2.28 

0 

0 

0 

0.6 

0 

1.68

0.26

10.2

 

 

 

 

 

 

 

 

 

 

 

 

 

 

 

 

 

 

 

 

 

 

 

 

 

 

 

 

 

 

 

 

 

 

 

 

 

 

 

 

 

 

 

 

 

 

 

 

 

 

 

 

 

 

 

 

 

 

 

 

 

 

 

 

 

 

 

 

 

 

 

 

 

 

 

 

 

 

 

 

 

 

 

 

 

 

 

 

 

 

 

 

 

 

 

 

 

 

 

 

 

 

 

 

 

 

 

 

 

 

 

 

 

 

 

 

 

 

 

 

 

 

 

 

 

 

 

 

 

 

 

 

 

 

 

 

 

 

 

 

备注:1、改革前:填报20169月已统计2013年度车辆、司勤人员及费用数据;

2、保留车辆数:为改革后拟保留的各类车辆总数;

3、节支情况:按照《政策解释》内容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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