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18-1199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5-15
文号 大交〔2018〕7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联合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区相关客运企业:

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影响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联合行动、依法治理、管打结合、确保稳定”的原则,以省、市际包车客运市场整治为重点,兼顾城区、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经营行为,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和不稳定风险发生,保障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旅客运输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大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旅游包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法经营的网约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常经营的“黑车”、非法从事营运的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

2、包车客运车辆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包车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旅游景区等运输违章行为。包车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5点违规运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

四、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1、制订方案。依据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宣传发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非法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布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发布专项整治通告。

3、清理摸排。由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非法运营情况清理摸排工作。对辖区内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资料。同时针对“一车四方”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监测平台报警突出的包车客运企业开展约谈,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并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8月20日)

1、强化力量。交通部门抽调执法人员8人,公安部门抽调民警4人,组成两个执法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突出重点。专项整治期间对学校附近、权健集团公司、新词广场、阜南路、城南派出所、荷兰花海景区及群众反映的重点地段,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时与不定时,集中与分散等方式,实施全方位、高频率督查。

3、从严打击。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处罚与打击有机结合。整治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教育、不听从劝阻,顶风违规的非法营运机动车实施严管重罚,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4、巩固成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法方式广泛宣传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性,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曝光典型案例,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进展和成果,形成有力震慑。

(三)检查总结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通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辆,震慑和减少交通安全违法和运输违章行为,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2、强化协调,密切配合。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通过联合执法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执法协同和工作合力。

3、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违法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当行为,强化证据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处理。

4、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对整治行动中履职情况和执法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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