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29938L/2018-102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区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03-22
文号 大安监〔2018〕2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大中镇安监办,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大丰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各化工生产企业:

针对当前我区化工企业面临的特殊形势,现就做好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决不允许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带班值班力量,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加强夜间安全巡查,严查各类“三违”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带班领导应为副总以上人员,并不得安排财务、人事等行政管理人员带班。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涉及开停车的,要严格制定开停车方案,分析开停车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季度专家检查的要求,各企业会同自聘专家,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逐条进行检查,建立台账。要针对当前特殊时期,专门部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于3月31日前将自聘专家检查台账及针对当前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所在镇、区(园)安监机构和区安监局危化科。

三、切实加大督查巡查力度

各镇、区(园)安监机构及挂钩服务人员要切实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发现企业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从严从快查处。

 

 

                                   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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