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4609867U/2018-1228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阳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3-20
文号 南政发(2018)1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2018年南阳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南阳镇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决定自3月7日至4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现将《2018年南阳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南阳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2018南阳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春防工作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鸡新城疫、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我镇牛羊布鲁氏菌病继续实行不免疫,监测阳性牛、羊一律淘汰;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规范免疫操作,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及免疫抗体监测周报,在规定时间完成春防各项任务。

二、行动要求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以村(居)为单位,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防治员为免疫接种的直接责任人,以村组为单位组建防疫3-5人免疫注射小分队(即:兽医站派1名村级防治员,村派2-4名同志),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依法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科学免疫,对散养的家禽禽流感、鸡新疫城、家畜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进行突击集中普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留针、不留死角”。同时强化规模养殖场免疫监管工作,建立动物防疫养殖台帐,组建防疫养殖资料库。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3月7日开始,4月底结束。各地在开展春防行动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7日~3月14日。各地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春季防疫行动方案并于3月14日前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20日。各地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免疫工作。对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要帮助指导其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程序免疫;对散养户,要集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21日~4月25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

春防实施阶段,各地将每周进展情况报市。自3月20日起每周一上午10点前上报上一周情况;同时各地根据免疫进展情况,从4月6日开始每周一上送血样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请各地于4月30日前上报春防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行动的顺利实施,制定和完善具体工作方案,“村保密度,兽医站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依法建立防疫工作体系,通过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镇政府、村(居)委会、兽医站、公益性人员、防治员与广大养殖户防疫责任,落实防疫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我镇将于春防中期开展督查、春防后期开展飞行监测、春防结束后进行考核验收活动(考核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的同时,防疫员管理和免疫台帐作为考核重点),提高春防考核结果在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的权重,增强平时督查与绩效管理考核的有机融合。以确保春季集中免疫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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