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信保易”政策宣传资料
一、风险保障全面
保险范围:自保单生效后一年内由出口企业与国外买方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并以出口企业名义报关出口的全部业务,但暂不包括个别特殊风险国别的业务。
保险责任:企业出口收汇面临的全部信用保险。
1、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拒收货物等商业风险;
2、买方所在国家发生战争、动乱、贸易管制、外汇管制等政治风险。
注:特殊风险国别包括:古巴、伊朗、苏丹、南苏丹、利比亚、科特迪瓦、也门、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索马里、布隆迪、乍得、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卢旺达、塞拉利昂、津巴布韦、巴勒斯坦等。
保障程度:
单个企业最高可赔付15万美元,赔偿比例最高可达80%。
二、零投保成本
企业免交保险费。
三、操作简便
投保方式便利;投保手续简便;索赔条件明确;赔款支付及时
四、保险流程
投保流程:填写投保单―――>财政缴纳保费―――>保单生效
理赔流程:发生损失―――>提出索赔―――>获得赔款
五、投保案例
1、某小微企业2016年海关统计出口额为100万美元。2017年3月15日,该小微企业投保“小微企业信保易”,承保条件为:单个企业赔付金额上限15万美元,赔偿比例80%,费率0.03%。该企业:
需要本企业缴纳的保费为:0元
保单年度最高赔偿额为:15万美元
2、某小微企业2016年海关统计出口额为290万美元。2017年3月15日,该小微企业投保“小微企业信保易”,承保条件为:单个企业赔付金额上限15万美元,赔偿比例80%,费率0.03%。该企业:
需要本企业缴纳的保费为:0元
保单年度最高赔偿额为:15万美元
假设1:该小微企业以赊销30天(OA 30天)的方式出口10万美元货物,到期后买方未付款。企业向中信保提出索赔申请。中信保审核后,向该小微企业支付赔款8万美元(10万美元*80%)。
假设2:该小微企业以赊销60天(OA 60天)的方式出口20万美元货物,9月30日买方申请破产。企业提出索赔申请。中信保审核后,向该小微企业支付赔款15万美元(20万美元*80%=16万美元,单个企业赔付金额上限15万美元,按15万美元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