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8291246T/2018-1020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 发文日期 2018-10-24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大中街道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大中街道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大中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大中街道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和《大中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确保河长制在我街道落地生根,努力实现“1188”总目标,促进街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各级河长对所负责的河道负总责,河段长对所负责的河段负直接责任。各级河(段)长要做好巡查记录,落实管护人员、经费、整改和查处措施,完善并落实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总体思路,着重围绕整治和查处“十个乱”,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考评,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有效落实。

二、考核对象

区级以上、区级、镇级、村级河道各级河(段)长、河(段)长助理,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和督查组成员。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区级、镇级河道每月统计河长考核结果,全年加权平均分值;村级河道每月以村为单位统计考核结果,全年加权平均分值;各村负责对所在村级河长进行考核 。

(二)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度。

1、考核扣分细则。

每发现一起新增涉河违章建筑(搭建、打桩、填埋、圈围等)的扣当月3分;每发现一处畜、禽、水产养殖入河排污的扣当月3分;每发现一处设置渔罾渔簖扣当月3分;每发现一处工业企业入河排污的扣当月3分;每发现一处长效管护(河道保洁、垃圾倾倒、秸秆乱抛、防洪圩堤、河坡翻耕种植、水利设施管护等)不达标的扣当月3分;被镇、区、市、省、国家级机关或电视台等媒体通报曝光的,当月按照1分、2分、3分、4分、5分扣分;收到区、镇河长办交办单后立即组织整改办结并按时按格式答复到位的不扣分,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办结并未按时按格式答复到位的当月扣3分;未按河长巡河频次要求巡查河道的一次扣当月3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河问题,河长工作笔记不记、漏记且不及时解决问题的一次扣当月3分

2、加分项。年内有河道工作现场会成绩显著受到上级表彰的,按照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进行加分,同等分值不累计。

3、分值的确定及相关奖惩。河长制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积分管理。积分制考核发放基数为: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区级以上、区级、镇级河道河(段)长、河(段)长助理、各村村级河道总河长5000元;村级河长以村为单位8000元,由各村村级总河长考核奖惩到村级各河长。

河长制工作经考核确认,总积分在95分(含)以上全额发放,95分以下按照积分对应百分比发放。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最后两名的村,由街道总河长对村总河长进行约谈。对河道资源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损坏、造成水污染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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