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7-05010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5-31
文号 大政办发〔2017〕5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盐城市大丰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及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盐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大丰实际,就加快推进全区“不见面审批(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在全区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区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力争到2017年8月底前,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使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政府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网上全程办理。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编制出台《盐城市大丰区“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修订完善《盐城市大丰区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除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全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二)推进集中高效审批。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通过集中审批,整合优化机构职责,集成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必须上门办理的次数。要借鉴其他改革试点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针对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切实提高集中审批便利化水平。区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与审批部门的信息传递和数据推送,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实效。

(三)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学习借鉴南京江宁区“模拟审批”“预审代办制”和泰州高港区“代办制”经验,在园区、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对暂时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要统一开展代办服务。要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代办服务评价制度,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加强代办队伍专业培训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逐步提高代办服务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

(四)推行联合评审。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学习借鉴常州“五联合一简化”、镇江“多评合一”、淮安“网上联合审图”、苏州工业园区“电子踏勘”等创新做法,加快推动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测量、联合评估、联合验收等,推行施工图“多图联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努力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五)探索试点区域评估。在园区试点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探索实施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取代每个项目的能评、环评。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项目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对未纳入区域评估的项目进行联合评估,优化审批流程,节省评估时间。

(六)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推送、邮寄送达(EMS)、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

三、相关措施

(一)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含子项)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含表单模板)、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等,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由区审改办统一于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事中事后的严格有效监管。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的严格有效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建立奖励举报、联合惩戒等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三)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区审改办负责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日常工作,区审批局负责划入许可事项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工作,区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区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相关工作。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列入区各部门绩效考核。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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