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3120855X/2017-0836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西团镇党政办 发文日期 2017-04-28
文号 西党政办发﹝2017﹞8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修订完善《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试行)》和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西党政办发﹝20178

 

关于修订完善《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试行)》和《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现将修订完善后的《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试行)》和《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试行)

2.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制度(试行)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党政办公室

2017428      

 

 

 

附件1:

 

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

(试 行)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2、所有工作人员(无论公事还是私事),请假时间少于半天(含半天),必须报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为半天至一天(含一天),必须报由所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一天,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审批表》,并报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3、凡需履行请假手续的,要明确填写请假时间、到何地、办何事等相关事项,且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报党政办备案。如事出紧急,可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有效方式进行请假手续,得到同意待假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补交请假手续。

4、请假人员离开单位,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本单位(部门)工作,且始终保持通讯畅通。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的,要在请假审批表备注栏明确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6、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领导干部如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本单位(部门)出现安全生产、舆论舆情、社会稳定等较大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重追究其领导责任。

7、请假期满,请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销假手续。其中,凡请病假者,销假时需附区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请假类别

1.病假(  )  2.事假(  )  3.婚丧假(  )  4.产假(  )
5、年休假(  )  6、其他(  )(在相应类别后括号内划

请假起止                           日   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请假事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意    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销  假

年    月   日请假期满,本人进行销假。

销假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西团镇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制度

(试 行)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工作的管理,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整体工作安全、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日由1名镇主要领导总带班、2名副科实职领导带班。值班室日班配备:双休日、一般节假日2名,春节期间4名;夜班配备:1名(男性)。

不纳入值班排序的:1、专业招商组人员;2、人员年龄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3、夜班值班人员年龄满50周岁(年龄以组织办档案年龄为准)。

产假、培训等假时超过一个月的,请假期间退出值班序列。

二、值班时间 

(一)总带班、带班领导实行24小时带班;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次日8:30由夜班住勤人员值班,工作时间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日班:8:30-18:00,夜班:18:00-次日8:30。

三、值班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带班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传真。接到公务来电时值班人员应在《电话记录簿》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如遇紧急传真,速到党政办领取后同样按以上流程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镇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原则上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并报党政办人员备案,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值班人员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表应提前报书记、镇长,以便统一排班,协调安排。法定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须提前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时向党政办报备。镇纪委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因值班不力造成财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参加值班人员须在值班室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足时在班在岗,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得有饮酒、打牌、上网等违反纪律、影响形象的行为;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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