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4609867U/2017-1055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阳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2-11
文号 南委发(2017)68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张冠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冠华同志兼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

明确王锦堂同志小集体人员正股待遇,免去招商局副局长(副股级)职务;

明确杨卫琴同志小集体人员正股待遇;

杨桢桢同志任民心村总账会计;

潘晨曦同志任东旺村总账会计;

陈  红同志任祥北村总账会计;

顾锦祥同志任祥西村经济合作社副主任;

施志平同志任民心村经济合作社副主任;

免去伏春香同志东旺村总账会计职务;

免去姜兴国同志民心村总账会计职务;

免去韦  波同志党政办副主任、党政办秘书、纪检干事职务;

免去王玲玉同志妇联副主席职务;

免去姜婷婷同志财经办科员职务;

免去王潇涵同志诚心村主任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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