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33J/2017-0783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1-03
文号 大建〔2017〕1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建〔2017〕15号

 

 

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各级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从现在起至2017年1月底,在全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建设领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范围。全区住建系统所有监管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突出建筑施工项目,重点检查超高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突出城镇燃气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储备站、压缩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突出冬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二)整治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完善、大检查工作部署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以软、失之以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

(三)防控措施。要认真检查各单位是否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是否按照防范遏制事故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构建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认真检查企业是否开展风险普查和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等。

(四)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建设单位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城镇燃气:组织开展管道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储备站、压缩站等场站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规操作行为;严格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的日常管理,规范储存、灌装等生产区可燃气体检测仪的设置及使用;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

3、市政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市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和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提高完好率;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最大程度减少“拉链道路”、野蛮施工等行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完善市政道路防冻抗雪应急预案,落实冬季防冻抗雪物资和设备,确保道路通畅。

三、组织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尤其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开展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二)安全督查督导。我局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督查督导组,对全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家家到”督查、督导,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我局牵头负责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行业、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督查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局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立即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力、物力保障,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

(二)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整治隐患。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对今年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回头看”,逐一检查,举一反三、抓住不放,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公开曝光;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视同事故对待,严肃追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严防再次发生,防止因“想不到、看不到”等主观因素导致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风险防范。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为预防灾害性天气提供科学依据。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在重点行业领域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各部门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和建议等。联系人:顾松强,联系电话:87030678。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3日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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