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镇直、双管各单位:
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防止“四风”反弹,狠杀节日腐败性苗头,现再次严明春节期间相关纪律:
1、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3、严禁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聚会等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或者实物,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联欢活动。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参加非直系亲属间的婚丧喜庆宴请,更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收受好处。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各类小老板借车特别是不具备营运资质的社会黑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如出现车毁人亡事故后果一律自负。
9、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
所有三套班子成员都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抓好分管部门作风建设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全责。各村(居)、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执行,确保不碰纪律红线。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