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3239518F/2017-0849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新丰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1-20
文号 新委发〔2017〕8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镇直、双管各单位:

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防止四风反弹,狠杀节日腐败性苗头,现再次严明春节期间相关纪律:

1、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3、严禁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聚会等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或者实物,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联欢活动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参加非直系亲属间的婚丧喜庆宴请,更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收受好处。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各类小老板借车特别是不具备营运资质的社会黑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如出现车毁人亡事故后果一律自负。

9、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

所有三套班子成员都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抓好分管部门作风建设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全责。村(居)、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执行,确保不碰纪律红线。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委员会

                            2017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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