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区(园)、镇属各有关单位:
《大中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大中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大中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打造秀美城镇和田园乡村,加强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精细化、常态化、标准化”的整治标准,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大中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
二、工作目标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两年接续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城市环境薄弱地段(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后街小巷等)脏乱差现象消除;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户外广告管理有序规范;老旧小区常态化管理全面推进。
2、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清洁乡村”行动成果,继续开展规范停车秩序、加强环卫保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整治单位庭院环境、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绿化管护等工作,实现集镇环境清爽、整洁、干净。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继续整治村庄环境、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村道路、村庄河道等,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控制,持续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彰显提升村庄特色风貌,巩固提升长效管护水平,放大提升环境整治效应,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理水平。
4、园区及企业环境综合整治。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大城南经济开发区、丰收大地、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整治力度,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园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园区市政环境管理规范,全面提升。
三、工作重点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1)整治经营秩序。各社区配合区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路边烧烤摊点、餐饮、娱乐等场所的噪音和油烟污染行为。(2)整治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3)整治农贸市场。对环境脏乱差、设施不配套的恒生、荣海菜场进行重点整治,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强化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加强日常保洁,清除垃圾堆放、污水满溢等现象,保持地面干燥,安装隔离网,防止异味扩散。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集镇环境综合整治。(1)开展绿化养护。对集镇区域和国省干道、主要县乡公路两侧的绿化状况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管护,确保修剪整齐规范,绿化中无枯草枯枝,无垃圾杂物。在此基础上,做好绿化补植、完善、提升等工作。(2)规范停车秩序。重点解决裕华、新团集镇车辆乱停乱放、交通秩序混乱现象。要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定点、有序停放。要针对各类车辆随意停放现象,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对停车管理的知晓度,增强遵章守纪意识。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集镇主要街道交通秩序进行治理,从严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好集镇交通秩序。(3)加强环卫保洁。重点解决集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组织主次干道、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卫生大扫除,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要重点清理镇区河道、沟塘等水体,落实专人进行巡查保洁,确保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无有害水生植物,保持岸坡整洁美观。要按标准配套完善垃圾中转站(桶)、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满足辖区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4)完善垃圾收运体系。重点解决集镇垃圾乱倒、收运不及时、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要求,健全完备镇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要加强裕华、新团垃圾中转设施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垃圾清运要实行密闭运输,确保无抛洒滴漏。日常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进出口路段要做到无暴露积存垃圾,确保集镇垃圾清运覆盖率达100%。(5)强化日常管理。重点解决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薄弱等问题。组织开展集镇面貌整治,及时清理街道两侧各类违章搭建,清除野广告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拆除破损残缺、影响镇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设施。对受损的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设施要及时进行维护,保持设施完好。要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各类摊点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集镇主干道两侧的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采取疏堵管结合的办法,规范经营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要建立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养护、保洁队伍建设,落实管护经费,加强考核管理,保持整洁卫生、秩序井然的集镇容貌,实现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整治村庄环境。村庄道路路面干净、两侧整洁,道路及周边公共环境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放。生活垃圾入池入桶,村民房前屋后和自家院落卫生整洁。电线杆、路灯、道旗设置规范有序,无歪斜、倒伏、破损等现象。(2)整治村庄河道。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内。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植物,无挡水圩坝、坝梗。定期开展河道沟塘轮浚,保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3)整治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清运设备配置合理,垃圾池建设规范,4-5户一个,外体整洁、编号清楚,垃圾桶摆放整齐、外体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巩固“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加大新团、裕华集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维护保养力度,确保逐步村(居)垃圾压缩全覆盖。村庄全面建立垃圾日常清运制度,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常态化。(4)整治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村庄排水体系完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且排放畅通,污水无向街道、村庄、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现象。畜禽养殖场(大户)粪污的收集、储运和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做到防雨淋、防渗透、防外溢。(5)整治农村道路。路面平整、路牙整齐、横坡适度,路肩整洁、平整顺直,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梁、涵闸、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沿线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打谷晒场等影响车辆安全的脏乱差现象,平交道口、急弯、陡坡、宽路窄桥等险要路段设有警示标志。
4、园区及企业环境综合整治。(1)整治城南经济开发区。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园区的要求,深化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废气、废水、固废处置不规范行为。引导园区企业从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节能减排标准化入手,加大环保投入,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处置。大力推进小锅炉淘汰和改造,2017年全面完成任务。(2)整治丰收大地现代农业园区。对辖区内的企业污染行为严肃查处,整治到位。推广测土配方试点,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全面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推广生态农业,提高有机肥食品的使用比例。(3)整治重点企业。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加强污水处理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其他企业的日常监管,推进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工作职责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社区配合区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城市河道、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和路边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项目的综合整治;配合区住建局负责后街小巷、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地整治改造、环境改善和规范管理工作;村整办负责城乡接合部及过境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办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
2、集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落实各村(居)主体责任的同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长效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工作,重点做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裕华居委会、新团居委会分别负责裕华小街、新团小街整治,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林蚕站重点做好对绿化养护业务指导;村建中心重点做好镇村停车泊位划线、新建停车场选址工作的业务指导;水利站重点做好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环保办、兽医站做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园区及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各区(园)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的同时,牵头负责园区及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监管和执法等工作;镇经贸中心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含淘汰小锅炉),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职,加强指导,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五、开展三大突击月整治行动。
突出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强烈的问题着手,开展“三大整治突击月”活动。
(1)实施以条排沟整治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和畜禽养殖场(户)周边环境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突击专月行动,确保畜禽养殖场四周的环境,陈年老沟整治全覆盖、无盲点,确保农村条沟清理率、清淤率100%;(2)以裕华、新团小街和园区环境为重点“三乱”突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集镇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实现集镇环境整治覆盖率100%,达标率100%(3)以遏制、严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为重点的村镇建设突击专项整治行动,农村违章要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巡查责任,确保违章拆除率100%,违法土地复垦率100%。
六、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大中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村整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三套班子成员分工挂钩责任、挂钩部门、督促责任和村(居)主体责任,村(居)书记主任是此次综合整治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村(居)整治工作的推进开展。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烈氛围。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其贯穿整治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广播、电视、新大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落实治理污染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治理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
3、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兑现。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专项督查考核,并将其作为各村(居)、部门和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个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制度,深入一线开展巡查指导,加强督促推进,准确掌握面上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镇重大事项督查办要加强督查,对行动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补(奖补办法另行制定);对行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村(居)、社区主体责任、部门分工督察责任和领导挂钩责任,由镇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问责,动真碰硬,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