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16-115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16-06-12
文号 大港管〔2016〕104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大丰港一号船舶安全操作手册的通 知

 


区港口局、口岸委,委属相关部门,集团公司相关单位:  
   《大丰港一号船舶安全操作手册》已经管委会研究编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大丰港一号船舶安全操作手册

 

 

 

 

 

 

 

2016年6月3日

 

     

 

工作船在生产运行中,必须保证船体和发动机可靠而又经济地工作,并最大限度地延长其使用年限。船舶船体、发动机及其他设备工作的可靠性、经济性和耐久性,不仅取决于原始的设计、制造、安装、保养与修理质量,而且同操作与管理的水平密切相关。为高效安全地使用和管理好大丰港一号,确保船舶、人员、环境、航行等安全,特制订本手册。

一、船舶资料

1.用途与航区

本船主要用途是提供专家、领导工作和视察之用。主要航行区域为大丰港附近黄海沿海海域,本船按沿海Ⅱ级、第    3类客船设计。

2.船型

本船为单体、单甲板、长首楼、主船体线型采用圆舭短折角线过渡型,动力装置为柴油机推进,选用双机,双桨,双舵形式,主船体及上层建筑为钢质全焊接结构形式。

3.船级规范与规则

本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CCS)的有关规范和规则要求进行设计,主要遵照下列规范和法规:

a中国船级社的《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06) 及修改通报(2010、2011)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c 最新颁布实施的规范和规定

4.船体主尺度及要素

总    长:   48.30 m

水 线 长:   45.14 m

垂线间长:   44.00 m

型    宽:   7.80 m

型    深:   3.60 m

设计吃水:   2.30 m

满载排水量:440.3 t

船舶续航力:1200 海里

船舶定员:   12(乘客)+7(船员)

总 吨 位:   400

净 吨 位:   200

燃油装载量: 约24 t

淡水装载量: 约16 t

主机 :      重庆康明斯KT19-M640  2台

主机额定功率、转速    434kW/1744(r/min)

5.主要性能、稳性及干舷

设计航速:在满载条件下,蒲氏风力不大于3级,浪高不大于2级,深水试航最大航速大于13kn,服务航速约11kn。

操纵性:采用首侧推器,配合双机桨、双舵形式,确保新船操纵灵活,并有良好的航向稳定性。

不沉性:满足一舱不沉的破舱要求。

本船稳性及干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对沿海航区客船的要求干舷与稳性。

6.总布置概况

舱内:

主甲板以下自尾端开始分别是:

船尾~#4舵机舱(尾尖舱)、#4~#8空舱,左右为尾压载舱、#8~#28机舱#28~#37空舱(其中#28~#34为燃油舱)、#37~#56船员舱、#56~#64空舱,其中#56~#60左右为淡水舱、#64~#81侧推舱,其中#68~#81左右为压载水舱,其中#78~#81为锚链舱、#81~船首为首尖舱。

#28~#64设双层底,设为压载水舱。

船员舱内设双人间6间,并设有通向主甲板的梯道口和逃生口。

主甲板:

主甲板以上自尾端开始分别是:

主甲板平面尾部~#13为敞开甲板,并设有通向驾驶甲板的外梯道、#13~#15两舷设向下至机舱的梯口和机舱应急逃生口,距舯两侧为为主辅机排气管通道,中间为通道、#15~#37中间为通道,左舷依次为机舱值班室,男女盥洗室,船员盥洗室,值班室、右舷依次为应急发电机室,配餐间,休息室、#37~#50为30人客舱、#50~#56主通道,两侧设单开门,前端设有通向驾驶甲板和船员舱的梯道口、#56~#74为50人客舱, #74~船首为锚泊系泊的作业区域。

主甲板舱室舷侧均设外走道。

驾驶甲板:

驾驶甲板以上自尾端开始分别是:

驾驶甲板平面尾部~#37为露天甲板,尾部靠右舷设通向主甲板的梯道口,左舷设救助艇、吊架降落救生伐及起吊设备,右舷设四只抛投式救生筏、#37~#56为会议室,会议室前端设有通向主甲板的梯道口,#56~#65为驾驶室,#65~首部为开敞甲板。

驾驶甲板舱室舷侧均设外走道。

顶棚甲板:

顶棚甲板设有信号桅一座,探照灯等。

7.船体结构

本船为单甲板、部分双层底,钢质全焊接结构尾机型客船。自机舱前舱壁至侧推舱舱壁设双层底,主船体共设有6道主横水密舱壁;上甲板以上共设有2层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全船船体甲板采用纵骨架式,其他为横骨架式结构。

本船主甲板以上甲板间层高为2500mm,第二层甲板间层高为2450mm,甲板梁拱为150mm。船体材料采用CCSA级钢。

船体主要结构的基本尺寸:

船底板:8mm;平板龙骨:10mm;

舷侧外板:8mm;舷顶列板:8mm;主甲板:6mm;双层底内底板:7mm

中内龙骨:⊥12X360/14X200(机舱区域⊥10X360/12X200;

旁内龙骨:⊥10X360/12X150,⊥8X360/12X150;

实肋板:⊥8X360/10X120(机舱区域),⊥6X360/8X120;

双层底中桁材:10mm;旁桁材:6mm;8mm(水密)

主甲板强横梁:⊥6X200/8X80,⊥6X150/8X80;

主甲板纵骨:L100X63X8;L75X50X6;舷侧纵桁:⊥6X200/8X80

主甲板纵桁:⊥6X250/8X100;普通肋骨:L75X50X6;

强肋骨:⊥8X200/10X100(机舱区域),⊥6X200/8X80;

水密舱壁板:6、7mm,扶强材:L75X50X6;L90X56X6;

舱壁水平桁⊥6X190/8X80;⊥8X220/10X100;

甲板室外围壁板5、6mm;围壁竖桁:⊥6X100/6X50;内围壁板4mm;

驾驶甲板:6mm;顶棚甲板:5mm;

驾驶甲板强横梁:⊥6X170/8X80;顶棚甲板强横梁:⊥6X150/8X80;

驾驶甲板,顶棚甲板纵骨:L63X40X6;

8.舾装设备

8.1系泊设备

本船设有E175双十字带缆桩(GB/T554-1996)7只,导缆孔A200×130(CB34-76)14只。全船配置φ28尼龙单丝六股复合绳拖索1根,每根长180米,破断负荷98.1K,配φ20丙纶长丝系船索3根,每根长120米,破断负荷54KN。首部设船用钢索卷车A17 CB/T3468-92一部。

8.2锚设备

本船主甲板艏部升高甲板处设有φ19电动起锚机1台,C型霍尔锚2只,每只锚重480kg,AM2φ19电焊有档锚链2根(每根5节×27.5m)及相关附件,锚链收藏在首部锚链舱内,并配备相应的导链滚轮、掣链器、掣链钩、弃锚器等各二套。

8.3舵设备

本船设有流线型平衡悬挂舵2只,设中铰摆缸式电控液压舵机1套,液压推舵装置设于舵机舱内。

8.4门、窗

8.4.1驾驶室两侧设钢质风雨密门各1扇。驾驶室与会议室间A60级防火门1扇。

8.4.2应急发电机室、机舱值班室、机舱入口处、配餐间、客舱、会议室、通道等外围壁门均为钢质风雨密门。

8.4.3主甲板主通道外门为铝质风雨密外围壁单门、通道内上下梯道围壁设A0级防火门各1扇。50人客舱向主通道门为B0级防火门。30人客舱双门为B0级防火门。

8.4.4男女盥洗室、船员盥洗室、值班室、休息室等设B0级防火门各1扇。

8.4.5船员卧室门为B0级防火门。内部舱室门可由船舶室内装潢时统一考虑。

8.4.6上层建筑外围壁均钢质矩型窗共52扇。

8.4.7驾驶室前端设驾驶室曲面固定式窗3扇(窗外中间设雨雪清除器),两侧围壁前端设有铝质梯形固定窗各1扇。

8.4.8主甲板客舱前端曲面固定式窗3扇。

8.5梯、盖及栏杆

本船主甲板至机舱设有55o机舱斜梯。尾甲板至驾驶甲板,主甲板至驾驶甲板、至船员舱内设有45o钢质斜梯。舵机舱、空舱、首尖舱、侧推舱等处设有钢质B400 GB3893-83钢质直梯。

尾甲板上位于舵机舱和首甲板上位于首尖舱处设CCB/

T3728-1995 A630×630钢质小型舱口盖各1个,首甲板上位于侧推舱处设有CB/T3728-1995 A630×630钢质小型舱口盖2个。客舱、休息室处设有CB958-80 A型600×600铝质埋入式舱口盖共3只。燃油舱、淡水舱、压载水舱等设有GB116

28-89 B600×400人孔盖16只。

驾驶甲板、甲板室顶棚甲板和机舱值班室平台周边设有不锈钢栏杆,高度为1000mm。

主甲板舷墙高为650mm,在其上增设不锈钢栏杆;驾驶甲板舷墙高为350mm,并在其上增设不锈钢栏杆,主甲板和驾驶甲板的舷墙与栏杆组合高度均为1000mm。各栏杆可由船舶室内装潢时统一考虑。

8.6舱室空调和舱室通风设备

本船空调系统选用船用模块化热泵型冷水机组,配套风机盘管提供舱室的冷热空调,每个舱室都可以独立控制空调的负荷水平,保证舱室内部与外部环境的温度差大于8℃。舱室的新风系统采用新风换气机形式,以满足各舱室对新风的需求,并且考虑适宜的空气湿度要求。详见轮机部分。

本船配餐间、应急发电机室、浴室和厕所各设排气扇1只。

9. 舱室内装

本船绝缘材料均采用玻璃棉用于隔热、隔声绝缘。驾驶室、客舱、卫生间等位于露天甲板下的舱室顶部敷设100mm厚的岩棉、外围壁敷设50mm厚岩棉。

除应急发电机室、配餐间、浴室、厕所外,其他舱室和船内走道采用符合CCS防火要求的复合岩棉板作为墙面及天花板;空调机室、应急发电机室墙壁及天花板采用复合岩棉板。配餐间、浴室和厕所地面设甲板敷料并铺贴防滑地砖。浴室和厕所围壁贴瓷砖。

鉴于本船为公务船,其室内装饰要体现新颖庄重、简洁豪华、现代实用的特点,其装潢标准、设计与制作,要能够较好地提高船舶的舒适度。

本船舱室设备按乘客布置及船东要求配置,要求均采用阻燃或不燃的船用材料所制。所使用的绝缘、装饰材料应满足船级社的阻燃要求,并征得船检部门和船东同意及认可。

充分考虑吊顶、墙面、地面和室内家具的综合情况进行舱室设计,在室内装饰用材选取上,以防火、阻燃、环保、吸音有效的新颖轻质材料为主,便于维护和保养。主甲板以上的绝缘、装饰工程要满足船舶设计的安全性要求。

本船舱室装饰可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10.消防用品及救生设备

10.1消防用品

配餐间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餐厅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只,驾驶室设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各1只,船员卧室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只。配备太平斧2把(艏艉各1把),消防水桶4只,配水龙带箱6只。消防员装备2套,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8具。

10.2救生设备

本船配备25人抛投式气胀式救生筏2只、6人救助艇1只,及相应的筏架、静水压力释放装置和单臂回转艇筏吊架兼起重机1台。救生衣19件,其中儿童救生衣5件、船员救生衣12件。救生圈8只(其中带救生浮索2只,带自亮灯4只,带烟雾信号2只)。火焰降落伞信号3只。

11.航行、信号设备

11.1本船设有桅杆1座,1位于驾驶室顶棚处。

11.1本船设有磁罗经1台,测深仪1台,雷达1套,GPS 1套,以上设备的型号规格详见本船电气部分。配置3kg测深手锤1只(长度为52m纤维锤绳配妥)。

11.2根据规范要求配备航行信号设备。航行信号灯为锚灯1只、左舷灯右舷灯各1只、桅灯1只、艉灯1只、红色环照灯4只、白色环照灯2只,详见本船电气部分。

11.3本船配置大型号球3只,中国国旗5号3面,国际型号旗4号1套,手旗1副。在桅杆左右横桁处设置滑车和旗绳。

11.4本船声响信号器具有中型号笛2只(气笛和电笛各1)置于驾驶室顶棚处,号笛拉手置于驾驶室内。大型号钟1只置于首甲板处。

11.5根据船东要求为其计划航线配备必需的海图、航路指南、灯塔表、航行通告、潮汐表及其它航海出版物。

12.涂装

本船主船体采用环氧沥青防锈漆和防污漆,防污漆保护年限为3年。上层建筑外表面、露天甲板、系泊锚泊设备等氯化橡胶型防锈漆和面漆。舱室内采用醇酸漆。压载水舱、机舱花钢板以下采用环氧沥青漆。清水舱内采用饮水舱漆。燃油舱、柜采用KL防锈油。船体钢板和型材在加工前应按《船体除锈标准》(CB*3092-81)对钢材进行预处理清除表面上的氧化皮和铁锈达到Sa2.5级,并及时涂复一层车间底漆。涂装前应按《船体二次除锈标准》(CB*3250-85)进行二次除锈。按《船体涂装技术要求》(CB/Z231-87)及油漆厂商要求进行涂装。油漆厂商为国际或海虹牌号。设计水线以上船体外表面的面漆颜色由船东确定。

13.其它

13.1各压载水舱、燃油舱、清水舱等底部均设有船底放泄螺塞。

13.2设计水线以下海底筏门内及舵叶、V型轴支架、压载水舱内,舭龙骨采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牺牲阳极材料为锌合金.牺牲阳极使用寿命取3年。

13.3机舱、驾驶室内及上层建筑外围壁适当的位置设风暴扶手。船上所有生活设施、电气设备、家具等均须加以固定。

13.4锚机、绞车、救助艇筏吊架配帆布罩。

二、抵离港安全操作

全面做好抵离港准备,实施安全操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安全。

1.抵离港准备

1.1抵离港口前,船长应参阅和了解有关资料,制定好进出港计划,并将相关内容落实到相关人员。

1.2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港口的有关航行法规和通讯、报告制度,应根据港口当局的特殊规定,按相关表格的内容,预先做好申报工作。

1.3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障碍物、航道水深、灯塔、灯标、浮筒、潮汐、流向、流速、风向和风速等应了解清楚,并在应用图上标定航线,注明航向,对本船适航深度做出适当醒目的等深线,对重要转向点、危险区标出可利用的目标、方位及距离。

1.4抵离港前核实船舶吃水、吃水差、浮态等状态是否符合进出港要求。

1.5应及时召开有轮机长参加的驾驶员抵离港会议,部署抵离港注意事项,确保进出港口安全。

1.6抵离港前应指派有关人员对系泊设备、锚设备、应急设备、助航仪器、通讯设备、主机、辅机、舵机等进行全面检查或试验,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航海日志》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1.7按船长命令及时备好车舵,并对各指示器、显示器、仪表、助航设备和对讲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使用可靠,安全无误。

1.8应及时接收港口及附近的航行警告、气象预报。

1.9按规定及时升、降国旗、并显示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1.10根据出航任务及时制定《航次计划》;保证所用海图、航海资料的齐全并改正到最新,所备图书资料要符合主管机关的要求。

1.11编制航次计划后,船长要适时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航前会议,宣布航次任务;落实航次计划的各项内容;提出航行安全措施和开航前工作要求。会议的内容要有记录。

2.进出港口

2.1船舶进出港时,船长应在驾驶台、轮机长应在机舱亲自指挥。

2.2船舶进出港时,值班驾驶员应协助船长瞭望,监视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舵工的操舵情况以及各项指令的执行情况,发现错误及时提醒、纠正。

2.3港内航行应使用安全航速,并遵守港口当局有关航速的限制,保持在自己的航道上,不作不必要的追越;避免在弯曲和复杂水道会船。

2.4值班驾驶员应勤测船位,加强瞭望,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船长。

2.5按船长指示备锚,以备急需,抛锚时必须避开海底电缆及水下障碍物,下锚前还必须先确认在锚的下方无碍物,并严格执行船长命令。

2.6进出港口时,当值人员必须使用各种手段,保持正规了望,并按船长指示及时加派了头人员,了头人员应严守职责。值班驾驶员应多注意了望信号台或其它船舶挂出的开航、调头等信号并关注它们的动态,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2.7进出港口时若主机临时故障需减速或停车,必须立即报告驾驶台,由船长根据航道、港区情况,果断决策并通知机舱,避免引起其它事故。

2.8进出港航行过程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立即采取应急行动摆脱险境或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9进出港时,应在指定的VHF 频道守听,保持与港口控制台、海上交通指挥中心等有关方面的联系;还应与有关船舶协调避让,互相配合,确保证航行安全。

三、驾机联系制度

1.开航前

1.1船长在确定开航时间后,值班驾驶员提前一小时(紧急情况除外)通知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做开航准备;轮机长应向船长报告开航准备情况;开航时间如有变化,船长应及时通知。

1.2当驾、机值班人员到位后,驾驶员将备车信号按钮按下,机舱值班轮机员确认,此时为备车开始时间。

1.3值班驾驶员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车钟,试验并核对舵机及其传动装置以及舵角指示器等,分别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及车钟记录薄内。

1.4值班驾驶员还应试验汽(电)笛、信号灯及航行灯,水手长应试验锚机;和绞缆机,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机舱派人修复。

1.5机舱按船长通知的时间备妥主机,如果未能按时开航且船长也未明确推迟的时间,值班驾驶员应将情况告知机舱,但主机仍继续准备。

1.6值班轮机员备妥主机要求冲车时,值班轮机员应电话通知值班驾驶员,值班驾驶员在确认船尾附近无障碍物后用电话通知机舱,方可进行;如主机经过检修需要转车、冲车或试车也应遵守此规定。

1.7冲车完毕后,值班轮机员电话通知值班驾驶员,并将转换开关转至驾控位置,驾驶员确认后,进行正倒车试验。

1.8当船长认为需要使用侧推器时,应提前五至十分钟电话通知机舱供电,当机舱备妥后,电话通知驾驶台;当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机舱。

2.航行中

2.1每日正午,驾驶台和机舱互换正午报告。

2.2进出港口,在狭水道或危险区域等需要备车航行时,驾驶台应提前半小时通知机舱准备,并按备车按钮,若因遇雾或暴雨等突发情况,值班轮机员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备妥主机。

2.3如需短时间抛锚时,值班驾驶员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2.4船长决定定速航行时,值班驾驶员应电话通知值班轮机员,并按下海上模式按钮,机舱值班人员应答,此时为定速时间。

2.5根据预报或对当地气象现象观测,判断将有风暴来临时,船长应及时通知轮机长做好各种准备。

2.6当机械发生故障不能执行航行指令时,轮机长应组织抢修并通知驾驶台速报船长,将故障发生的时间及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如需停车,应先征得船长同意,但是事态危急,不停车将会导致威胁主机或人身安全时,轮机长可立即停车并通知驾驶台,在采取这个措施时必须十分慎重,以免发生更加严重的恶性事故。

2.7主机完车:值班驾驶员应电话通知值班轮机员,并按完车按钮,机舱值班轮机员应答,当值人员做好主机完车的各项工作。

3.停泊中

3.1抵港后,船长应将预计的本船动态告知轮机长,以便安排工作;其后,动态若有变化均应及时联系。

3.2机舱若需要检修影响动车的设备,轮机长应事先将工作内容和所需的时间报告船长,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3.3每次添装燃油前,机舱应将计划添装的油舱及各舱添装量及时告知驾驶员,以便计算稳性、水尺和调整吃水差。

4.其他

4.1轮机长根据航次任务及早将燃、润油的准确存量和补添计划提交船长,船长如考虑需要修改,应与轮机长洽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航次任务若有变更,船长应及早告知轮机长,并估算和修改补添计划。

4.2船长和轮机长共同研究商定的主机转速,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均应严格执行。

4.3轮机部如因检修、配电等各种原因需要暂停供电或局部停电,必须事先报告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并告知停止和恢复供电的大约时间,以作好各种准备。航行中,操舵系统不应停止供电。

三、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

维护驾驶台的秩序和环境,确保驾驶台有效值班,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规定如下

1.1船长必须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证船舶安全。值班驾驶员在值班期间,特别在关系到海上人命安全时,全权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

1.2负责航行的值班驾驶员是船长的代表,无论何时,其首要职责是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必须时刻遵照《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安全航行规章进行操纵和避让。

1.3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航行安全。

1.3值班驾驶员应遵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瞭望,并应达到下列目的:

1.3.1利用视觉、听觉及一切其他可用的方法对当时环境和情况保持连续戒备的状态,并及早发现或察觉到它的变化。

1.3.2充分估计到碰撞、搁浅和其它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存在的危险。

1.3.3寻找遇难的船舶和飞机、船舶遇难人员、沉船残骸和其它危害航行安全的物体。

1.4了望人员必须全神贯注地、连续不断地保持正规了望,不得从事或被分派给会影响了望的其它任务。驾驶台值班人员严禁做其他与航行无关的事,非船长指定严禁使用移动电话。

1.5在夜间航行应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值班。

1.6正确使用雷达,以便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

1.7船长应考虑所有的相关因素,合理安排航行值班船员,以保持连续正规的了望。

1.8船长应当考虑的因素至少包括:值班船员的专业适任能力及经验;驾驶台的结构对值班人员了望的影响。

1.9驾驶台值班人员应衣着整洁,严禁赤背只穿内裤和穿拖鞋值班。

1.10开航前以及航行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1.11值班时应做好与航行安全有关的动态和工作的正规记录。

1.12所有值班驾驶员应完全熟悉所装备的电子助航仪器的使用方法,包括其性能及局限性。在值班期间,应最有效地使用船上一切可用的助航仪器,以足够频繁的时间间隔对所驶的航向、船位和航速进行核对,以确保本船沿着计划航线行驶。

1.13在夜间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安排了望时应充分考虑到驾驶台设备和可供使用的助航仪器的局限性,当时航区的环境和情况,以及所实施的程序和安全措施。

1.14在夜间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安排了望时应充分考虑到驾驶台设备和可供使用的助航仪器的局限性,当时航区的环境和情况,以及所实施的程序和安全措施。

2.锚泊值班

保证船舶锚泊期间的有效值班,确保船舶、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尤其是环境保护。

2.1船舶在锚泊情况下也应保持连续的值班,值班驾驶员应始终负有锚泊安全值班的责任。

2.2在确定值班安排时,为统筹维持船舶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船长应考虑所有相关的环境和条件,并应书写船长命令,提出对锚泊值班的要求和特殊注意事项。

2.3以足够频繁的时间间隔利用固定航标或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测定方位以校核船舶是否安全地保持在锚位上。

2.4确保定时巡视船舶。

2.5观察气象和潮汐情况以及海况。

2.6确保船舶按照所有适用的规定显示相应号灯、号型并鸣放相应的声号.

2.7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污染环境 并遵守适用的防止污染规则.

3.港内值班

3.1正常情况下在港内的所有船上,为了安全,船长必须安排适当而有效的值班。

3.2船长应根据系泊情况和值班特点,配备足够的且具有熟练操作能力能够保持相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的值班船员。为了有效地值班,还应安排好必要的设备。

3.3注意及时接收天气预报,注意天气和海况变化,当收到恶劣气象警报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船舶、人员的安全。

3.4按时升降国旗、开关灯,显示或悬挂有关号灯号型;经常检查锚链、跳板及安全网,及时调整系泊缆绳,特别是在有较大潮差的泊位上,应加强巡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以确保系泊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5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及防火规定,遇火警、人落水或船进水时,应即发警报;船长、大副不在船时,值班驾驶员要负责指挥在船人员全力抢救,以避免船舶和船上人员受到损失,必要时请求水上安全管理机关或附近船只给予援助。

3.6船上进行明火作业及修理工作时,要严格按规定报批,并注意查看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3.7采取各种有效预防措施,严禁在港口区域内排放污油水、垃圾及杂物,防止本船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8靠泊期间如有台风或寒潮大风等紧急情况时,全体人员必须必须在船,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和完成其他特殊任务的准备。

3.9厂修、自修、检修时,工作的项目、质量、进度时间检查和跟踪,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修理期间安全。

3.10注意上下船人员安全,不准无关人员登船,做好人员和行李的控制,对登船人员应问明情况,识别身份,并做好登记。

3.11靠泊期间船舶的工作事项须记入《航海日志》。

4.轮机值班

确保轮机有效值班,以保证船舶的正常运行

4.1在任何时候,轮机值班的组成足以确保影响船舶运行的所有机器,无论是自动还是手动方式均能安全运转,并适于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4.2值班轮机员应确保保持既定的值班安排,并应确保组成机舱值班部分的普通船员根据指示在推进机械和辅助设备安全与有效操作方面给予协助。

4.3驾驶台的所有命令应迅速执行。对主推进装置的换向和变速应作好记录。在备车或机动操纵状态下,当使用手动操作时,值班轮机员应确保主推进装置的操纵装置不间断地有人值守。

4.4值班轮机员不应被分派或承担任何可能妨碍他监管主推进系统及附属设备职责的任务。他们应使主推进装置和辅助系统处于不间断的监管之下,直至正式交班为止,并应定时检查其负责的机器。还应确保在机舱和舵机间进行足够的巡视,以便观察和报最告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履行或指导日常调整、要求的保养和任何其他必要的工作。

4.5当机舱处于准备状态时,值班轮机员应确保使所有在操作时可能用到的机器和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使电力有充足的富余量,以用于舵机和其他需要。

4.6加强巡回,做到勤听、勤看、勤摸、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7在进行所有预防性保养、损害控制或维修工作时,值班轮机员应与负责维修工作的其他轮机员配合。

4.8航行中如发现主、副机等设备故障需要修理时,机舱应及时通知驾驶台,进行临时停车修理。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求技术指导解决。

4.9停泊期间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加足燃油和润滑油脂,备足各种配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随时开航的准备。

4.10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具的整洁,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4.11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记。

四、应急训练与演习

1.船舶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紧急情况”预案,演习应尽实际可能做到像真实发生“紧急情况”。

2.应变演习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在船长/站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如有游客或有新船员时,应在开航前举行弃船和消防演习。

4.如无法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演习,则应进行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等效安排。

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弃船、消防职责,熟悉使用救生设备和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及其操作方法。

6.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7.船长审批、签名批准的应变部署表应张贴在驾驶台、机舱和餐厅等场所。

8.弃船演习

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以下内容:

8.1使用通用应急报警系统、有线广播或其他通信系统宣布进行演习,将乘客和船员召集到集合地点,并使他们了解弃船命令;

8.2到集合地点报到、列队,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所述任务;

8.3查看乘客和船员的穿着是否合适;

8.4查看是否正确穿好救生衣(保温救生服);

8.5在完成任何必要的准备工作后,降下救助艇;

8.6启动并操作救助艇发动机;

8.7操作降落救生筏所用的吊筏架;

8.8模拟搜救被困船员;

8.9介绍无线电救生设备的使用;

8.10测试用于集合与弃船的应急照明系统。

9.消防演习

每次消防演习应包括以下内容:

9.1使用通用应急报警系统、有线广播或其他通信系统宣布进行演习,将乘客和船员召集到集合地点;

9.2到集合地点报到、列队,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所述任务;

9.3启动消防泵,至少使用 2 支水枪,证明水灭火系统工作正常;

9.4检查消防员装备及其个人救助设备;

9.5检查有关的通讯设备;

9.6检查演习区域的水密门、防火门、挡火风闸和通风系统的主要进口和出口的操作;

9.7检查供随后弃船用的必要装置。

10.机器故障/电力中断

10.1船舶发生机器设备故障或电力中断时,轮机部全体人员应立即进入机舱。轮机长为现场指挥,迅速组织人员抢修,排除故障,并向船长报告机器设备故障情况。

10.2航行中发生电力中断,应立即启动应急电源,确保舵机、消防设施、助航仪器和电台等重要设备的供电。

10.3值班驾驶员应按《国际信号规则》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或号型,并用VHF 发布通告,加强了望,注意来往船舶。

10.4自行抢修困难或无效时,船长应立即报告公司设法安排拖航和厂修。

11.恶劣天气

11.1船舶遇恶劣天气,应及时收听当地及附近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

11.2船长应综合分析天气情况做出判断,及时调整航向、航速,以减轻恶劣天气对船舶的损害,并采取果断措施驶离灾害中心。必要时可改变航线或驶入避难港。

11.3轮机长应在机舱指挥,保证主辅机和舵机的正常运转。

11.4船长应安排人员检查并关闭所有水密门窗,以保证水密和排水畅通,并绑扎加固活动物体。

11.5轮机长应根据船长指示,安排轮机员把各水舱及燃油舱注满或抽空,以减少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11.6船舶遇恶劣天气后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等严重危险情况时,船长有权作出弃船决定。

12.人员落水

12.1船舶发生人员意外落水时,应立即展开搜救行动,施放落水警报。在海上时,船长应立即向公司、最近港口国搜救中心、附近船舶报告;在港内时,应向公司、港口当局、主管机关报告。

12.2值班驾驶员应向人落水一侧操满舵,并将驾驶台一侧或两侧的带灯光和烟雾信号的救生圈抛下去,鸣放救生信号。

12.3加强瞭望,确定落水者位置,主机备车航行,天气和海况容许组织人员放艇救助。

12.4落水者被救上船后,要进行相关的急救护理,必要时可向陆上医疗机构寻求指导和援助。

12.5如果不能马上发现落水人员,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航空和海上搜寻求助手册》(第三册)组织搜救行动。

12.6采取的搜救行动应连续记录在《航海日志》中,并迅速报告公司事故经过。

13.船舶碰撞

13.1发生碰撞后,船长应指示驾驶员(或轮机长)迅速查明碰撞部位、损坏情况及是否进水等,并判明是否需要救助。

13.2如发生人员受伤或污染事故,应按相应的要求采取行动。

13.3如船体破损漏水,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水、堵漏。如进水严重,可选择适当的浅滩抢滩。

13.4轮机长应守值机舱,确保主副机正常运转,如机器或设备受损,应组织轮机部人员立即进行检查和抢修。

13.5当值人员应做好现场抢险的记录,并保存好海图作业及相关海图,便于事故的调查处理。

13.6如对方船舶处于危急状态,而本船并无严重危险时,应使用本船救生设备,尽力抢救对方船员。

13.7如情况危急,船长可请求第三方的救助。

13.8船舶发生碰撞后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情况时,船长有权作出弃船决定。

14.人员事故

14.1船舶发生人员受伤、急病的紧急情况时,不论情况如何,均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

14.2如时间允许船长应尽快报告公司,请求医疗咨询或支援。

14.3情况危急,除进行抢救外,船长应立即请示公司,安排病员及时送岸治疗。

15.船长应负责对应急训练和演习的效果做出评价。

16.船舶应将应急训练和演习的时间、地点、种类及过程详细地记入《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

五、安全活动日制度

安全活动日是发动船员检查运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如下:

1.根据航次任务情况,正常每月底为安全活动日,因故不能进行时,可适当提前或推迟进行。每月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安全活动的次数,但不可以不进行此项活动。此外船长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全船或部门随时进行此项活动。

2.安全活动日由船长统一安排,并组织领导全船进行安全日活动;如无特殊情况,应如期举行安全活动。

3.安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

3.1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或过程,表扬好人好事,当发生外部检查或公司等的检查后,更要加以总结经验;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总结和吸取教训,以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

3.2学习上级机关和体系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材料;联系本船的实际进行讨论,开展查制度、查纪律、查思想、查领导的活动;

3.3结合生产实践,有针对性地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以往同行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一些事故教训,特别是一些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发生同样的错误;

3.4查找本轮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修订改进措施或对安全有疑虑的设备进行检讨;

3.5为了熟练掌握有关设备,特别是船舶的主要设备、应急设备及防污染设备等可请熟练的人员进行操作示范或举行如讲座形式的知识教育,这可作为安全活动的一项补充内容,以使安全活动的形式多样化。

4.每次活动的情况应详细予以记录。

六、人身安全十不准规定

1.不准在当班时吸烟、穿拖鞋和披衣服;

2.不准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

3.不准在影响工作和危险场地戏耍打闹;

4.不准非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及危险区域停留;

5.不准穿易滑的鞋子走甲板、过跳板、下机舱;

6.船舶正在靠离码头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船;

7.不准酗酒;

8.不准任意玩弄和启动各种机器设备;

9.不准把保护安全的栏杆等随手拆掉;

10.不准隐瞒和谎报事故。

七、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就近港口的海事机构报告并提交《事故报告书》。如果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续报。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 (4)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 (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 (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 (8)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9)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八、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 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运转中应注意事项: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 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入轮机日记。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关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3)船舶在长期停航时每周应检查启动电瓶电压,不足应及时充电。

九、船舶工作人员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集中精神,按规定程序操作机电设备,严密监视闸、阀门和启闭机器运转情况,及时、准确做好各种记录。

2.船舶工作人员负有对本船设备设施保管责任,要精心保养电器、机械设备,使机电设备无灰尘、无油渍,保持舱室内外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天花板无蜘蛛网。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上班不准喝酒、不准串岗和擅离工作岗位。

4.船舶工作人员必须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本岗位的设备要达到四懂(结构、原理、性质、故障原因和 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精心做好本职工作。

十、航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锚设备、系泊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仪舵机、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4.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涨落潮急流时更应注意。

5.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暗涌、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停止出航,请示取消出航任务,已出航则需立即选择安全地点停泊或返航。

6.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7.应检查船舶两舷走道甲板护栏完好,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9.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十一、船舶使用流程

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通知船舶(凭出航任务单启动船舶)

安全技术部门根据船况、海况提出意见

 

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航任务单)

 

 


附件:船舶出航任务单

 

大丰港一号出航任务单

 

时   段

目的地

航线

登船地点

(出发地)

目的地

停靠点

 

出发:     时                      

     分

 

 

                            

返回:     时                      

     分

 

 

 

 

 

 

申请出航单位:                                  

出航事由:                                      

安全技术部门意见:                             

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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