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区)民政办:
根据省、盐城市和我区民政工作会议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2016年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按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16年4月18日
2016年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之年。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省、盐城市和我区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现代民政建设大局,抓重点、攻难点、扫盲点、树亮点,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一、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学习贯彻省即将制定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和选举流程,规范开展群众自治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根据省和盐城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及早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群众参选率和一次选举成功率。
2.探索城乡社区协商民主。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办发〔2015〕41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5〕66号)精神,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围绕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转化协商成果等重点,全面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全覆盖。探索“微自治”路径,推动民主自治向村(居)民小组、城市小区延伸,广泛开展楼院、门栋自治,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3.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苏民发〔2015〕13号),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依法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监督内容和程序。按照《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苏民基〔201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对村务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量化,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4.大力推进“政社互动”。深入贯彻落实(苏政办发〔2013〕181号)《意见》精神,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实行职责职能“清单化”,确立以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考核方式,努力推动基层政府转职能、自治组织增活力、人民群众得实惠。完善“政社互动”运行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5.持续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认真贯彻落实(苏办发〔2014〕49号)《意见》精神,按照“精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立足“减负”,着眼“增效”,防止“反弹”,在全市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组织“减负增效”督查,切实巩固“减负增效”成果。要积极探索街居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权责关系,推行镇(区)中心“一门式”服务,回收行政性事务,为社区“松绑”,让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
6.完善“三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开展“三社联动”,推动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融合发展机制,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大丰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大组字〔2015〕136号)文件精神,大中镇、开发区和港区稳步推进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的实施,大力发展扶持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类的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项目运作社会化。
7.探索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建立乡镇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镇(区)行政权力约束监督机制,推动镇(区)公开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办事流程,积极探索推进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新路径。
三、聚焦民生服务,加快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8.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15号文件要求,按照不低于400平方米的省定标准,大力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各级“以奖代补”项目引导,撬动地方财政投入,配套社区建设资金,重点消灭城乡社区平台建设“空白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完成扫除空白社区、提升薄弱社区的目标任务,全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95%。
9.健全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构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持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打造“社区+”平台,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鼓励和支持超市、电信、邮政、金融等服务企业到社区设立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市场化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志愿互助服务,构建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方便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社区工作标准化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进程。
10.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与省厅开发的社区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建成统一规范的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有效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在提高办事效率、沟通社情民意、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社区治理和服务信息化。加快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和集成,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鼓励探索创新,研究开发公共服务、智慧养老、便民服务等个性化社区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助推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
四、坚持典型引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11.开展和谐社区创建。依据《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95%的城市社区、95%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全面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12.推进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的创建指导,推进社区治理“六化”,即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法治化、服务体系社会化、协商民主制度化、治理手段信息化、社区文化特色化。各镇(区)要调动社区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具有前瞻性、示范性、可推广的实验成果,不断加快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2016年各镇(区)提供社区治理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大中镇不少于4个。
13.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民政部和全省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创新做法,开展示范创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农村社区建设特色经验和示范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增强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2016年各镇(区)要落实1个、大中镇落实2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社区。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
14. 建强村(居)“两委”队伍。督促指导各镇(区)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全面做好新一届“两委”成员的轮训,重点抓好书记、主任的培训,切实增强“两委”成员坚持党的领导、执行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开展协商民主、善做群众工作、创新社区治理以及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水平。
15. 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推动各镇(区)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事社区工作,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区级举办一期社区专职工作者示范培训班,进一步扩大社区治理的专业化骨干力量。
16. 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开展全区“十佳”城乡社区主任、“十佳”社区工作者、“十佳”社区志愿者和“最暖心社工故事”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积极争创“江苏省基层社会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选树社区工作先进典型,弘扬社区和志愿精神,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和广大社区志愿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16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