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分局)、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区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把建设基层、发展基层、服务基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局机关工作人员挂钩基层联系点制度。
一、挂钩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科(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挂钩人员要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所挂钩联系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实际展开调查研究,每季到挂钩所在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调查研究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积极为所挂钩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发展出谋划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年至少提交1份有价值的调研文章。
2、业务指导。根据各自所长,对基层司法所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业务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协调、指导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基层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社等开展好相关业务工作;协助挂钩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督促帮助各基层单位圆满完成司法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3、解决问题。挂钩人员要实实在在地帮助联系的基层司法所做好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每年帮助所联系的基层单位解决1-2个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挂钩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
2、方法上要贴近实际。挂钩人员要加强与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同志间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基层工作动态和同志们的真实想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工作上要统筹兼顾。挂钩人员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把完成本职工作与联系指导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点面结合,上下互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4、考评上要动真碰硬。年度期末,市局将通过考核、考评、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位同志的挂钩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评比总结,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局机关工作人员挂钩基层单位安排表
2:2016年局机关工作人员挂钩基层单位服务月报表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