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玲、袁彩霞、许政、刘广燕:
你们提出的盐城市大丰区旗袍协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盐城市大丰区旗袍协会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已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16年2月4日
抄送:盐城市大丰区妇女联合会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