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已经镇政
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畜禽养殖区域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畜禽养殖业发展,促进全镇畜禽养殖区域合理布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畜禽养殖区域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因地制宜,转变发展方式,规范养殖行为,科学布局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促进畜禽养殖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2013.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2015年修正本)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5.04)
9.《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10.《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2010.05)
11.《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业部农医发〔2005〕25号)
1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13.《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0.1)
14.《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
15.《大丰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4〕125号)
三、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5年,自2016年到2020年。
四、基本现状
1、畜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镇畜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程度日益提高,初步建立起养殖设施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的产业格局。2015年全镇有各类畜禽养殖专业户176户,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51户,其中:年出栏100—500头的规模养猪户27户、年出栏500—1000头的规模养猪户7户、年出栏1000—5000头规模养猪户7户。肉禽2000羽以上规模养殖户26户,其中:年出栏2000—15000羽养殖户16户、年出栏15000羽以上规模养殖户10户。蛋禽500羽以上规模养殖户75户,其中:存笼蛋鸡2000—5000羽养殖户49户、存笼蛋鸡5000—10000羽养殖户17户、存笼蛋鸡10000—50000羽养殖户20户、存笼蛋鸡50000羽以上养殖户1户。蛋鸭2000羽以上规模养殖户2户。毛兔30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16户。山羊年出栏50只以上6户,其中:出栏50—100只养殖户3户、出栏100—500只养殖户2户、山羊年出栏2000—5000只养殖户1户。创建了国家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家,畜牧业总产值0.48亿元。
2、土地利用现状:
据统计,全镇耕地总面积7.8万亩,其中:粮食复种面积2万亩,蔬菜、果树种植面积5万亩,瓜类面积0.4万亩,林地面积0.4万亩。
3、畜禽粪污利用现状:
一是整体推进温氏合作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温氏公司肉禽合作养殖户已普及推广粪污降解床处理模式,温氏合作养猪户已有5户建成和在建室外粪污处理发酵床,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温氏合作养户的环保设施改造覆盖率近100%。二是稳步推广先进设施养殖。全镇所有75户规模蛋禽场推广全封闭层叠式笼养技术,采取半干鸡粪输送带粪输送入车,进行有机肥加工,现江苏苏港和顺公司与蛋禽规模养殖户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合同,可实现57.58万羽家禽的鸡粪污水零排放。三是配合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全镇已建成户用型沼气池20多个,大中型沼气工程2个。
五、规划原则
1、结合村镇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主导风向和水流方向,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
2、依法保护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工业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人口集中区、集镇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3、依法维护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路通行安全与畅通。
4、遵循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原则,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六、规划布局
严格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的各类养殖场限期搬迁、关闭。限养区:限养区内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理,确保排放水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未经治理或未达标排放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适养区为: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该区域可以适度发展规模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场。
1、禁养区范围
(1)人口集中区:南阳镇集镇规划区域(含工业园区,北至一卯酉河以北750米、南至一卯酉河以南750米、西北至广中河以西150米、西南至广中河以西750米、东北至通庆路以东150米、东南至南翔路,总面积约为4.28平方公里)涉及通商居委会一组、通商居委会二组、通商居委会三组、东旺村一组、东旺村二组等境内部分范围。民心村一组。南阳居委会集镇区域(南至小学.幼儿园、西至敬老院西侧、北至纬二路以北50米、东至陈李线,总面积约为1.8平方公里)涉及南阳居委会一组、南阳居委会二组、南阳居委会三组、南阳居委会五组范围。
(2)雷达部队涉及祥南村七组境内部分范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2、限养区范围
⑴重要道路:S226省道两侧各500米。涉及祥西村七组、祥西村八组、祥西村九组境内部分范围。
⑵生态红线区域中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
3、适养区范围
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七、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镇养殖区域规划顺利实施,建立由镇分管农业领导牵头,镇环保、农技、国土、村建、水利、市场监管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引导,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规划、调控、服务和监督上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运用经济、政策和法律的手段,加强宏观调控,抓好规划的实施,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相应的措施,在充分尊重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加强调研,树立典型,抓好示范,做好服务,推进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继续执行《大丰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制定的扶持政策,对投资建设粪污处理设备给予奖补。建立关停、搬迁、合并重组养殖企业补偿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和调整资金投向,重点倾斜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没有能力投资粪污处理设施的,必须与苏港和顺等粪污收集集中处理中心达成粪污购销协议,委托处理畜禽粪污,以“第三方”减排形式减缓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养殖场建设的有关规定,提高养殖户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畜禽养殖和污染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对养殖业的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重点突出对绿色环保畜禽养殖业的优势及先进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向生态养殖模式转变。
4、加大技术支撑。通过参观、学习等模式,大力推广“牧—沼—果”、异位发酵床等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推广干清粪工艺,引进资源化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实现资源利用和达标排放。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实行严格的并联审批制,在选址、畜舍布局、建筑设计、工艺流程、污水处理等方面要经过专家论证,使之符合动物防疫和区域布局规划要求,建设生态型现代化畜禽养殖场。同时,健全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加快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围绕畜禽养殖过程的关键环节,抓紧实施畜禽健康养殖过程控制、养殖废弃物减排等资源化利用、质量安全控制、疫病防控等科技实用项目,为全镇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