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实力南阳、生态南阳、文化南阳、幸福南阳”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制定2017年南阳镇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
二、考核内容
(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20分)
(1)基层组织建设(6分):村级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制度标牌健全、台帐资料规范、党群服务中心“星级村部”建设达标、党代表工作室正常发挥作用、党员发展有效管理、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后备人才培养措施有力、组工信息报送及时得基本分。基层党建特色亮点活动,受到大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有一项加1分,受到省、盐城市级表彰的加分分别是区级的3倍、2倍。
(2)党风廉政建设(6分):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工作任务得基本分,有一项未完成要按比例扣分。村两委会班子成员有一项违纪倒扣4分。
(3)宣传思想工作(4分):精神文明建设(2分),积极开展文明村(居)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时报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2分),广泛宣传大政方针、惠民政策以及镇党委镇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
(4)人民武装工作(2分):完成人民武装工作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按任务完成实绩比例加减分。新兵征集工作超额完成1个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
(5)群团工作(2分):完成妇联、团委、工会等群团工作任务,开展好各项活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农业农村工作(60分)
(1)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基本分13分):①新增高效农业面积、新增设施农业面积(4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③农业技术培训(1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④农业“三品”认证,申报并通过认证的,有一个申报主体加1分。⑤绿化造林(基本分2分), 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对有区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任务的每项加2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基本分内按比例相应扣分。⑥水利建设及水利设施管护(基本分2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对有水利重点工程整村推进任务的村,完成任务的每项加2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基本分内按比例相应扣分。⑦畜禽防疫(2分),按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20分):将农村环境的日常保洁、绿化管护、农村水泥道路管护、河道管护、村庄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纳入综合整治范围,落实全镇全域范围内“田水路林村”网格化、包干制、一盘棋、全覆盖的综合长效管理机制,并根据《南阳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按考核结果计入。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及农村经营管理(27分):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基本分2分),当年新增200亩以上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或者新增土地流转面积达500亩以上,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当年新建连片规模达200亩以上家庭农场,有1个加1分;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水利工程水费征收(4分),完成任务的97%以上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③清收陈欠款(2分),清收比例达8%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④农业保险(2分),完成全年投保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分项减分,一项完不成减0.5分;⑤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6分),完成年收入15万元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⑥债务化解(5分),年末债务比年初债务净化解10%,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⑦农村财务管理(2分),村组资金管理规范,发现资金坐支或未入帐有一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⑧扶贫开发(2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⑨村务公开(2分):设有村务公示栏,公示栏的内容全面,更新及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职、监管有力,民主决策符合民主程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群议事会议制度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产生。规范符合要求得基本分,有一次不公开的扣0.5分。
(三)社会事业和综合治理(20分)
(1)村建土管(6分):农房建设与土地管理(基本分4分),无违章及违法用地现象得基本分,有一例违章扣0.5分,有一例占用基本农田扣2分;危房改造(2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
(2)人口计生卫生(2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3)农村合作医疗(2分):参保率95%以上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5)民政工作(2分):专项考核达100分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6)综合治理(1分):专项考核达100分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7)司法工作(1分):专项考核达100分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8)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1分):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地远离非法集资;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和预警,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制,一旦发现案件和问题隐患,采取有力处置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加大处置和打击力度。辖区内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或在职村组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此项不得分。
(9)文化体育(2分):文化(1分),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加强示范文化室管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配备文化工作人员。体育(1分),健全体育设施,加强维护管理。
(10)信息化(1分):推广互联网技术,畅通信息渠道,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安全、环保、信访稳定及“双禁”工作(实行扣分制)
(1)安全生产:辖区内发生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新闻网络舆情、企业安全生产等安全事故事件的每件扣2分,发生重特大事件事故每件扣5分,发生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件扣10分。
(2)环境保护:辖区内发生农业面源环境污染,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每件扣2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每件扣5分,发生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件扣10分。
(3)信访稳定:辖区内发生去盐城上访事件的每件扣2分,发生去省上访事件的每件扣5分,发生进京上访事件的每件扣10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件扣20分。政风热线、12345热线,有1件处理不及时,形成退单的扣0.1分。
(4)“双禁”工作:辖区内在考核期内发生秸秆焚烧和抛河现象的,由镇督查组发现并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影响的每件扣2分,被大丰区级查实并通报的火点每件扣5分,被盐城市级及以上查实并通报的火点每件扣10分,对被市级及市级以上查实的“第一把火”扣20分。
(五)中心工作(实行加分制)
(1)招商引资:由招商办提供考核结果。
(2)总部经济:由财政所提供考核结果。
(3)企业招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提供考核结果。
(4)农民进镇:由村建中心提供考核结果。
(5)征地拆迁:完成镇重点工程、项目征地和拆迁任务的,酌情分别加1-3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不得分。
(6)现场会:以镇党委镇政府会场形式的1次加1分,单观摩现场加0.5分,提供区级以上现场1次加2分。召开一次反面现场会倒扣3分。
三、有关事项
1、加强领导。镇成立2017年度目标绩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居)工作推进、督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运用。
2、结果运用。各村(居)按照考核得分进行排名,考核结果作为绩效排名、工资结算、表彰奖励、评先评优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农村村组干部工资考核报酬的重要依据。对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秸秆禁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安全工作在评先选优实行一票否决。对半年考核排名处于末位的村(居)进行通报。对年终考核排名处于末位的村(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本意见由镇目标绩效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