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有关部门:
我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将于2016年底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推进,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保障村(居)民实行自治、发展城乡基层民主的重要途径,是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增加、村(居)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对村(居)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城乡改革发展要求,加强和改进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村(居)自治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有序开展本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稳妥推进、圆满完成,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优化基层自治队伍结构,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第七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换届工作始终,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有序推进村(居)委会换届,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人才和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居)委会班子,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组织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参选率,使换届选举真正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生动实践。三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依规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努力使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有关要求。一是合理设置职数。根据村(居)常住人口和所辖区域面积大小,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的原则,合理设定村(居)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二是明确候选人条件。候选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名产生,要从全体村(居)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才进入村(居)委会班子。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人选,提倡把优秀妇女代表推选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三是拓宽选人范围。村委会成员,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推选熟悉产业发展、农村建设、创业致富等优秀人才。四是规范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可以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和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条件成熟的地方,鼓励推行无候选人一次直选。五是依法按期换届。所有村(居)委会原则上都应按期换届。未经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各村(居)要按照区镇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有序推进。具体安排为:11月份,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11月下旬、12月份开展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组织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12月20日为全镇村(居)委会选举日。2017年1月底前做好总结、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选举程序、时间节点、工作目标等重点内容。针对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对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重点村、难点村加强指导,切实做到“一村(居)一策”、“一村(居)一(预)案”。
(二)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要组织力量开展村(居)委会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财务纪律执行等方面情况,对群众反映和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标语、板报、橱窗公告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方式,开辟手机短信、网络论坛、微信、微博等新阵地,加强换届选举的舆论宣传和法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换届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教育引导村(居)民增强民主法治意识,珍惜民主权利,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
(四)加强选举工作人员培训。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级指导和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能力,帮助选举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选举的具体程序、基本环节和工作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五)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财政部门对村委会换届选举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工作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省、盐城市要求,经费安排标准为:镇按户籍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安排选举工作经费,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村(居)按户籍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安排选举工作经费,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检查指导等,不得挪作它用。
四、依法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要引导党员和农民群众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二)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结合实际居住地的情况进行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要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工作,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及时公布。
(三)依法提名候选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和调整。候选人名额必须多于应选名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可对村委会候选人应当具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等提出明确要求。引导村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把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候选人中要至少确保一名妇女人选。正式候选人要以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并报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四)依法规范换届选举竞争行为。候选人(竞选人)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通过组织介绍或自我介绍等形式向选民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及履职设想。坚决制止利用钱物或其他利益买卖选票、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施全程跟踪监督。
(五)依法组织投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进行投票选举。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被委托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被委托的选民,必须亲自参加,不得再委托。选举时,要设立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保证选民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选民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置若干投票站,投票站监票人及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所有投票箱应于当日内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封,核对票数,由监票人签字。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六)依法确定当选人。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切实保障妇女在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组织宣传和教育引导村民将优秀的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条件具备的地方,可探索提高妇女当选比例的新办法、新形式,力争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比例比上届有新的提高。选举完成后,由区民政局和镇政府向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七)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做好村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上届村委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新一届村委会要及时选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按程序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按照政社分开和社区治理的要求,明确村委会的职责职能,整合设立村委会配套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治安调解、民生保障、环境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专门委员会,并健全完善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要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新一届村委会议事规则,抓好村委会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指导监督机制。实行镇三班领导分片联系包村制度,选派干部挂钩指导。组织办要统筹协调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民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督查工作。宣传、农办、公安、司法、农委、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严明选举工作纪律,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做好对广大党员群众、现任村(居)干部和候选人的教育引导工作。要及时公开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和选举结果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和操纵选举。对违反法规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人资格。
(三)完善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接待信访、处理网络举报等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重大情况、重要问题的报送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稳妥处置。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居)要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于2017年1月5日前报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报告。
附件:南阳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