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苏办〔2015〕23号)、省编办《关于做好组建行政审批局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编办通〔2015〕35号)和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大丰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盐市编〔2015〕15号)精神,设立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行使上述划转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职责,并对许可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负责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创新和许可流程优化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对进驻职能部门行政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许可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行政审批局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二)法制科
负责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许可程序、工作制度确认和合法性审核。
(三)经济审批科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粮食、经信、财政、农委、滩涂、商务、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四)建设审批科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土、住建、规划、城管、交通、水利、人防、科技、地震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五)社会审批科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民政、人社、文广新、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六)业务协调科
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工作;牵头负责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收费管理。
(七)监督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进驻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许可、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管理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各职能部门应当将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推送或转交给区行政审批局。
2、负责管理盐城市大丰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