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居家养老对象医疗保健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盐城市大丰区居家养老对象医疗保健签约服务
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模式创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江苏省民政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苏民福〔2014〕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全区6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常住人口,有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本人及其家属有就近接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意愿。
二、服务主体
居家养老对象医疗保健签约服务的主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以村卫生室为签约服务主体,乡村医生为责任人,乡镇卫生院通过健康管理团队提供综合支持;在城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签约服务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全科医生为责任人。
大丰人民医院、中医院、区二院为技术支撑单位,提供转诊绿色通道、远程会诊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不论签约与否,均公平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政策报销医药费等权利。针对居家老年人常见健康问题需求,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并相对安全的项目,整合成健康包,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由老年人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愿选择。
(一)公共服务类
老年人可随时到与其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咨询、血压和体重测量、心肺听诊等服务,不限次参加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动态更新。
1.普惠服务包。年满65周岁的居民凭身份证或居民健康卡或医保卡(社保卡、新农合卡),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机构,免费接受一次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和B超(腹部)检查。
(二)个性化服务类
2.基本服务包。享受“随时保健、双月随访、年度体检”的签约服务;在村卫生室就诊不收取诊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并动态更新;在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外,提供1次彩色多普勒超声(腹部、泌尿系);每年由注册中医师提供2次中医养生保健指导。此服务包适用于健康老年人。
3.高血压服务包。在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每年检查眼底、胸片(CR或DR)、彩超(颈部血管)各1次;健康团队医生(农村为村医)每年上门巡诊不少于6次。此服务包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4.慢阻肺服务包。在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每年不限次提供雾化吸入治疗(不含药品材料费);检查胸片(CR或DR)1次;指导呼吸机、制氧机等医疗仪器使用;健康团队医生(农村为村医)每年上门巡诊不少于6次。此服务包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肺气肿等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5.糖尿病服务包。在基本服务包基础上,强化血糖监测和并发症监测,每年提供12次免费血糖检测(含4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检查糖化血红蛋白、眼底各1次;健康团队医生(农村为村医)每年上门巡诊不少于6次。此服务包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三)特需服务类
6.重大疾病及爱心照护包。为临终末期患者提供止痛剂注射;在家属完全知晓并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基础上,提供居家输液、腹水抽排、常见导管护理等服务;免费租用氧气瓶(氧气费另收);可在本区第三人民医院接受1次螺旋CT常规平扫(一个部位);提供出诊服务不少于24次。此服务包适用于恶性肿瘤等终末期患者。
四、签约双方权责
签约服务为一年一签,协议服务期满后,签约老年人或其家属可进行续签。在协议服务期内,签约老年人可无条件自行终止协议服务。
(一)签约老人
主要权利:自愿选择签约机构及医生和个性化服务包;享有签约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约定的个性化服务;监督签约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
主要义务:确诊为慢性病的对象主动加入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理解社区全科(家庭)医生、乡村医生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医生的尊严,配合支持医生工作;遵循分级诊疗原则,首诊在签约机构,接受医生的转诊建议;主动缴纳契约费用。
(二)服务主体
主要权利:得到签约老人及家属的尊重和客观评价;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得到合理劳务报酬。
主要义务:加强学习和信息收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科学安排服务时间,保证日常诊疗服务的及时性和便捷性;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服务;配足基本药物;在保证医疗安全前提下,提供双方约定的家庭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不得乱收费、多收费;执行医保、新农合支付政策,控制医药费用。
五、工作流程
(一)签约流程。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在仔细阅读签约协议、了解双方权利义务、充分认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缴纳费用。签约机构应当提供统一的收费发票。原则上协议从缴纳费用后生效,也可由双方从约定的生效日起算,签约服务周期一年。
(二)服务响应。签约服务一般在签约机构工作时间内提供,也可由双方预约在非工作时间提供服务。服务需求发出后,原则上两小时内响应。发生紧急情况时,签约对象或家属应当拨打“120”急救电话,以免延误抢救治疗。
(三)质量控制。为保证签约服务质量,每个医生(团队)原则上签约服务不超过200人。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人社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定期组织回访,开展质量评估,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将结果反馈给医疗服务机构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1月25日前)。组织拟定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切合实际、内容丰富、科学易行的实施方案,印制签约服务协议。
(二)开展动员培训(2016年1月31日前)。区级层面对社区和卫生院管理人员、团队负责人和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培训,镇级层面对所有团队成员和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签约目的和意义、签约流程、服务礼仪、服务内容和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三)实施签约服务(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采取多种形式,与老年人进行签约,其中政府补贴居家养老的对象签约率100%。定期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服务方案,初步建立老年人家庭医生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工作是一项服务民生、政策性强、多部门配合的工作,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卫生计生、民政、人社、财政、物价、文广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保持正常的协调沟通,建立机制,定期召开磋商协调会议,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统一基层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签约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放《致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大力宣传签约服务优势,鼓励老年人自觉接受并主动签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根据开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的实际需要,组建相应的包括医师、护士和养老护理员在内的服务团队,全面加强社区全科(家庭)医生、乡村医生老年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服务理念、专业技能、沟通技巧,持续提高团队整体服务能力。
(四)多方筹资,建立保障机制。建立财政补助、医保(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个人付费相结合的多方筹资机制。区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签约服务的宣传引导和办公经费等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个性化服务包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资金经考核后兑付至基层医疗机构。符合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可以用部分服务补贴抵充个人负担服务费用。对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生,在完成单位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根据相关协议获取合理报酬,调动基层医生的积极性。
(五)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政策范围内,主动开展探索,在签约模式、服务形式、个性化服务内容等方面积极尝试,不断总结,力争形成具有我区鲜明特色的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居家养老对象医疗卫生签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