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处):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法律服务社标牌、标识及宣传标语制作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招投标制作、张帖(悬挂)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标牌、标识及宣传标语制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宗兴荣
副组长: 种修环 鲁丽霞 张旭飞 高 岭 顾洪玮
成 员: 戚荣亮 陈 群 王兆风 徐 炜 李仕栋 宗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
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制作发放、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种修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小组设在监察室,负责做好项目标前、标中以及标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高岭同志兼任监督小组组长。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