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25P/2015-12820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大丰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09-21
文号 大司发[2015]4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成立标牌、标识及宣传标语制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司法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处):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法律服务社标牌、标识及宣传标语制作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招投标制作、张帖(悬挂)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标牌、标识及宣传标语制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宗兴荣

副组长: 种修环 鲁丽霞 张旭飞 高 岭  顾洪玮

成 员: 戚荣亮 陈 群  王兆风 徐 炜  李仕栋 宗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

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制作发放、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种修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小组设在监察室,负责做好项目标前、标中以及标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高岭同志兼任监督小组组长。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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