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盐城市大丰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盐城市大丰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3+1”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全面实现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重新完善、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为要求,以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为目标,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进一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为保障,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全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水平。
二、管护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内容为农田、河道、路道、绿化、村庄“五位一体”,简称“田水路林村”综合长效管护。
1.农田清洁。对农村所有农田,以片以匡以块实施长效管护,做到农田内无乱搭乱建、无秸秆乱堆乱抛、无撂荒抛荒、无畜禽养殖粪便面源污染。农田“三沟”(渠沟、条田沟、墒沟)畅通清洁,灌得进、排得出,水土不流失。
2.河道保洁。全区27条骨干河道和村内所有河道沟塘全部疏浚、清杂、整治到位,水体清澈,河道畅通。河道疏浚的深度、坡度、口宽、青坎、圩堆要统一,整齐平展;河道清杂要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无水花生、无四叶菜等水生物,无破船停放,两岸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沟塘保持整洁,废沟塘可填平复垦。河坡、青坎要统一绿化,河坡用草皮或三叶草等绿化,青坎植树绿化。
3.路道清洁。路道管护到位,路道硬化、平整、通畅,路肩平整结实,无马路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交通标志明显,配套设施齐全。村内农庄点沿途每5户建1座垃圾房,散户放置适量垃圾桶。垃圾房门盖配套完整,房身涂白色或灰色,有“××村环卫”和编号,距离小于0.8米的以夜光漆标腰线;垃圾房管护完好,损坏的门盖及时修复。垃圾清运及时,保持无外溢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垃圾收集清运到镇压缩中转站,以镇为单位正常运送垃圾到焚烧场焚烧处理。
4.绿化管护。所有规划村庄点要按照35%的绿化率进行全面绿化提升。当年造林任务必须全部完成,及时培土、扶直,路道及河道两侧绿化带完整,无缺株、无倒伏、无断垄;路道绿化以常绿树、风景树为主,路道两侧各栽植至少两排以上,树木稀少的要加宽加密,有条件的可进行节点绿化;村庄和集中居住区内绿化美化到位,栽花种树,四季有绿;农户绿化以各类风景树为主,有效提升人居环境绿化;对绿化苗木定期修剪,及时防病治虫,冬季所有树木地面以上1米统一刷白。
5.村庄整洁。村庄风貌力求和谐统一,做到村庄和集中居住区环境整洁,有设置合理的卫生设施,无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露天粪坑、无规模畜禽养殖污染物、无杂物,无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闲置用地,做到柴草集中堆放,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散养家禽、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沿道路一侧架设,杆线排列整齐,有条件的村要加快实施生态景观改造、建筑出新等项目,优化美化环境。同时,要大力开展连线连片、边界门户整治提升,康居乡村创建,示范亮点打造等活动,为农民群众打造美好的人居环境。
三、管护措施
实行区、镇、村、组、户网格化、包干制、一盘棋、全覆盖的综合长效管护模式。网格化。区网格到镇(区)及相关农场和单位。镇网格到村(居)、社区和集镇。村网格到组。组网格到户到人。包干制。区包干督查到镇(区)及相关农场和单位,镇包干督查到村(居)、社区和集镇,村包干督查到组到户到人。一盘棋。全区对长效管护经费统一实行以奖代补,保洁人员工资以月考核发放。全覆盖。对全区区域内所有镇(区)、村(居)、社区、集镇、农场及相关单位实施全覆盖,对全区区域内所有农田、河道、路道、绿化、村庄实施全覆盖,对全区农村所有农户家庭实施全覆盖。
1.队伍建设。各镇(区)建立综合长效管护办公室,负责本镇(区)的长效管护日常工作。以村为单位建立长效管护队伍,按2013年底在册人口的3‰(集镇、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的村居按4‰)配备保洁人员。保洁人员要选思想好、能吃苦、肯负责、18-60周岁的村民(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实行招聘上岗。对聘用人员要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对打捞水草和杂物的保洁人员要配备救生衣。
2.经费保障。省补助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实行村有镇管,合理确定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区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500万元,考核到镇,兑现到村,不足部分镇财政补足。巩固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各镇生活垃圾送盐城焚烧费用,由区财政据实支付。27条骨干河道长效管护专项经费,按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考核奖补兑现到镇村。省补助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经费和区财政的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3.责任落实。区住建局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责任部门,内设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工作。各镇(区)要建立长效管护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专门抓。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细则,并付诸实施。各村要制订村民卫生公约,拿出奖惩措施,规范村民行为。制订的村民卫生公约要广泛宣传,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的长效管护制度要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并公布上墙。对保洁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管护范围、报酬、责任和考核措施。保洁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的保洁时间均不少于3小时,具体时间段由镇村自行规定,并签订管护合同。
4.督查考核。全区建立区、镇(区)、村三级联动监管考核机制,对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统一实行百分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一是区级督查考核。区按季组织督查考核,一套班子,一把尺子,督查到镇,抽查到村,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区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考核分达90分以上的镇,按农业人口每人10元的标准奖补;考核分达80分以上—90分的镇,按农业人口每人8元的标准奖补;考核分达70分以上—80分的镇,按农业人口每人6元的标准奖补;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镇,不享受奖补。对27条骨干河道的督查考核,由区水利局实行月度巡查、按季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考核合格后兑现到位。二是镇级督查考核。镇(区)按月组织督查考核,百分督查考核到村,抽查到人,注重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动真碰硬,奖惩分明。三是村级督查考核。村(居)明确专人负责长效管护工作,每周督查考核一次,督查到组到人,到管护的范围,对每个保洁人员要有百分考核记录,实行绩效挂钩,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本办法由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原《大丰市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办法》(大政办发〔2014〕109号)不再执行。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护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