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5-11415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三龙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8-28
文号 三政发〔2015〕74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成立三龙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肉品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龙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桂和

    副组长:单宏祥  张汉林

成  员:颜广林  冯晓东  徐  斌  李志成  柏 瑶

 陈怀亮  陈建忠  沈  军  刘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动物卫生监督站,颜广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附:三龙镇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三龙镇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食安办:负责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督查、推进,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屠宰畜禽实施检疫,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监督货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依法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规定依法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和取缔食品生产经营者无照经营和在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加工不合格的畜禽产品。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畜禽私屠乱宰非法窝点、屠宰经营病死畜禽、注水肉、“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税部门:负责查处屠宰企业偷逃税等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查处屠宰企业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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