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463C/2015-0900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刘庄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8-17
文号 刘政发﹝2015﹞28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修改大丰市刘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

 关于修改大丰市刘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

 

大丰市人民政府: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了增强。但是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为满足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新特产业、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发展需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2〕4号)文件精神,为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我镇申请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原则性修改。

特此请示,请批示。

 

                              大丰市刘庄镇人民政府

                                    2015 年8 月17 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