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5-1159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7-06
文号 大教发〔2015〕8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暑期教师

有偿家教问题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各事业单位:

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针对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多发高发的情况,根据年初计划和近期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市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

2、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签署“不搞有偿家教承诺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发动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公开本校举报电话和教育局举报电话(83513453 83512397 83522676),接受群众监督。

3、各学校、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成立以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年级主任等人员参加的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校(园)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园)、本单位暑期教师有偿家教巡查工作负总责,及时制订方案,落实包级、包片等包干责任。建立有偿家教巡查登记制度和周报告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要坚持把每周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暑假期间(7月10日至8月30日)开展巡查不少于6次,并做好督查记录(表格附后),每周将巡查情况及时向局纪检监察室报告。

4、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开展暑期教师有偿家教巡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进行巡查、调查。对顶风违纪、以教谋私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并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未组织教师等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制度的、未组织教师等相关人员签署“不搞有偿家教承诺书”的、未建立巡查制度或巡查无记录、做假记录的,市教育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大丰市教育局

2015年7月6日

2015年暑期有偿家教每周巡查情况记录表

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

 

巡查情况

违规教师

办班地点

参加人数

收费情况

涉及学校

 

 

 

 

 

 

 

 

 

 

 

 

 

 

 

 

 

 

 

 

 

 

 

 

 

 

 

 

 

 

其他情况说明

 

 

 

 

 

 

巡查人员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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