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交流监管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3.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1日
附件1
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交流监管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为镇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根据会议需要,参加联席会议的可为全体成员单位,也可为部分相关成员单位。出席会议人员为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第三条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主任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并指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的承办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召集人提议临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会议召集单位直接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经主任批准。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会议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
(二)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
(三)交流通报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四)研究协商涉及多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镇食品安全重大事项、联合行动、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
(六)其他需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第八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如指定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事先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可委托本部门其他人员参加。
第九条 联席会议关于重大事项形成的会议纪要,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整理,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给镇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条 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通过的决定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
第十一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名单
三龙镇各村(居)
三龙镇宣传办
三龙镇农办
三龙镇文办
三龙镇城管中队
卫生监督所三龙分所
三龙镇卫生院
三龙派出所
三龙镇供电所
三龙镇水务公司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三龙分局
附件3
三龙镇食品安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立“部门配合,联动紧密,查办及时”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合力,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成立由镇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龙分局、派出所、卫生监督所三龙分所、镇农办、镇文办、城管中队、卫生院、供电所、水务公司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管理执法队伍,根据镇食安办提供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类详细名单,在全镇大力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集中整治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灵活疏导政策,对符合办证条件,或不符合条件、但愿意按要求整改的,主动督促引导办理证照,并及时抄告相关村(居),加强日常监管;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证的,坚决予以取缔,拒不执行、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抄告供电供水部门立即停电断水,督促其停止食品生产经营。
二是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坚决取缔;对生产不合格食品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证照,坚决予以关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区域的食品安全整治。以农贸市场、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流动摊点、餐饮服务、卤菜制售、家宴服务为重点,着重检查有无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和入库登记、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等情况,查处违法行为,排查安全隐患。
二、建立部门分工协调机制
1.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协调、分流、指导、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受理食品安全类举报投诉,参与食品监管检查;牵头制定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监督管理。
2. 镇宣传办:配合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及时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和舆情监控。
3.镇农办: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
4.镇文办: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生产知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的工作。
5.镇城管中队:负责对辖区内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督执法管理及宣传教育,清理整顿占道经营摊点,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摊点。
6.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龙分局:负责全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协调、抄告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7.三龙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卫生及防病知识的宣传,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发证、培训;对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管理、汇总上报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人员救治、原因调查和技术鉴定。
8.卫生监督所三龙分所: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和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加强对卫生院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9.三龙派出所:负责受理依法移送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侦查,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治安维持、事故调查工作。
10.三龙镇水务公司:负责加强水质巡检,减少水源污染,确保辖区内饮用水的安全供应,在接到食品监管部门的书面抄告函后,立即执行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户生产、经营性用水的管制要求,切断经营性用水的供应,使不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难以实施。
11.三龙供电所:负责加强设备巡视检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接到食品监管部门的书面抄告函后,立即执行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户生产、经营性用电的管制要求,切断经营性用电的供应,使不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难以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从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的,均应立即上报镇食安办核实、处置。
三、建立信息管理通报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信息整理、信息反馈、信息公开等制度,依法、全面、及时、客观、公正处理相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双向畅通。要明确信息联络的途径、方式、联系人等具体内容,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做到主动衔接,密切配合。
镇食安办要统筹各部门逐步构建部门间电子信息沟通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新格局。逐步建立科学的食品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和重大突发事件查处等综合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
四、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严密的工作制度,使受理、查处、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镇食安办设立食品安全热线83414315,负责受理群众举报,积极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举报人。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分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龙分局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至三龙派出所立案侦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畅通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由镇食安办牵头制定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救援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和报告等事项,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及时评估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迅速开展各项救援及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