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求,促进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确保“两个责任”在全镇深入贯彻落实,现就加强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遵循党章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的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力促进和保障我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二、设立程序
结合党支部(总支)换届工作,配齐调强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队伍。纪检委员经民主推荐、组织酝酿、集体研究、任前公示等组织程序确定,在各自党支部(总支)产生,与党支部(总支)书记任期相同,随党支部(总支)换届进行调整。如因特殊原因出现纪检委员岗位空缺的,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增补。纪检委员为副村(股)级岗位,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和单位行政负责人、会计不得兼任纪检委员。
三、资格条件
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坚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负责、公正清廉、作风优良,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有较高威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党龄在3年以上;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选任纪检委员。
四、工作职责
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在镇纪委、党支部(总支)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组织纪律的自觉性。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诉求。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四)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五)指导、协调和督促民主理财小组(村监督委员会)及时履行职责,发挥监督职能。
(六)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实施全方位监督,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直接参与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回应村民对有关工作的质疑质问。
(八)督促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必要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
(九)积极配合镇纪委、党支部(总支)开展工作,按要求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制度
(一)信息调研制度。纪检委员要定期走访党员群众,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镇纪委、党支部(总支)汇报,积极沟通解决。反映本村(居)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线索的信息及时报送镇纪委。
(二)列席会议制度。纪检委员参加党支部(总支)会议,列席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了解和掌握本村(居)本单位工作情况,有权对研究的议题提出意见。
(三)工作例会制度。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委员工作例会,重点传达学习上级纪委、本镇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部署下阶段工作。
(四)学习培训制度。镇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分期轮训等形式,每半年至少对纪检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五)全面监督制度。纪检委员有权对本村(居)本单位和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各项事务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财务支出票据实施审核监督。
(六)述职考核制度。纪检委员的年度考核由镇党委、纪委负责,纪检委员就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述职,接受量化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实施问责程序。
(七)工作保密制度。纪检委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在协助上级纪委调查案件、调处信访的过程中,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
(八)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监督失职,导致出现重大问题或屡次出现问题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监督责任。
六、工作保障
加强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规范化管理、提高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镇纪委、组织办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有利于源头治腐、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原则,规范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队伍管理。要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工作机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积极探索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队伍管理的新举措。要不断提升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大丰市三龙镇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