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463C/2015-0899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刘庄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5-19
文号 刘政发﹝2015﹞1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三夏”大忙是各类农业机械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的多发期,也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时期。为有效防控各类农机事故,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的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现就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我镇农业机械发展较快,大中型农业机械发展迅猛,农机种类多、数量大,遍布广。由于部分机械技术性能较差、流动性强,少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隐患增多。因此,要充分认清当前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主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镇成立“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晓春任组长,副镇长葛余美任副组长,仇海峰、周宁、成益程、王继朗、陆进泉、陈敏、葛中祥同志为成员。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安全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分管同志和农机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要建章立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农机安全生产的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好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

我镇小型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集中检验工作已告一段落,各村要主动配合农机站抓好各类机具补检补审工作。对投入夏季作业的农业机械,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技术性能较差的要抓紧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作业。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结合跨区作业证、职业技能鉴定书的发放,认真搞好检验和核(换)发牌证工作,要与投入夏季作业的农业机械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夏”期间,公安、农机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采取抽查、普查、分片包干等形式,扎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黑机非驾”、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未经检验从事作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维护农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以保证夏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大丰市刘庄镇人民政府        

         20155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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