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大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大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
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手段,促进企业自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以“明厨亮灶”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新平台,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加工操作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推动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全社会打造“食安大丰”品牌。
二、 工作目标
今年10月15日前,在学校食堂和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各完成1家“明厨亮灶”建设试点;在此基础上,在全区学校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连锁餐饮服务单位、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中普遍推开,确保年底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单位(含食堂)不少于30家;2016年6月30日前上述单位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并逐步推广到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三、 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凉菜加工等重要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电子显示屏、隔断矮墙等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
(一)实行“视频厨房”。在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间、餐饮具清洗消毒间、面点间、备餐间、冷菜间(刺生间、水果拼盘间、裱花间)、食品仓库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学校在校门口家长等候区或就餐大厅醒目位置,餐饮单位和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就餐大厅、包间及结算厅(台) 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通过固定网络传输,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并根据需要能随时切换镜头,了解厨房内部实时情况,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操作全程实时视频管理和公众监督。监控探头要力求高分辨率、高清晰度,学校食堂监控服务器视频数据储存时间不少于30天,餐饮服务单位和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少于7天,通过存储录像查阅过往食品加工操作情况,实现错时监管。
(二)实行“透明厨房”。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玻璃幕墙,设置参观走廊及窗口,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制作过程。
(三)实行“隔断厨房”。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隔断矮墙(柜)将操作间与就餐间隔开,在离地1.1米以上安装透明玻璃隔断,将加工操作现场直接置于消费者监督之下。
餐饮服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小型餐饮单位采用安装隔断墙的方法,其他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主食库、副食库、面点间等关键部位进行展示,几种方式可组合实施。同时,鼓励各单位开展“厨房开放日”活动,邀请消费者、社会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参观评议厨房,听取意见建议。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明厨亮灶”建设的具体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努力提高餐饮单位、食堂负责人对“明厨亮灶”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
(二)指导整改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首批不少于30家“明厨亮灶”建设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对照“明厨亮灶”建设标准对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进行一对一指导,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完成时限。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6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全区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新开办餐饮单位,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完成时限,按时、保质完成“明厨亮灶”建设。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0日前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的检查验收,6月30日前完成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的检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在“明厨亮灶”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问题等,认真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完善“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严格标准,严格时限,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各餐饮单位(含食堂)的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安全考核中加以推进。区餐饮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引导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明厨亮灶”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升广大消费者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要动员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注重从思想认识着手,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要宣传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使“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夯实“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适时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年度评定相结合,形成相互推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