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把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根据《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隶属镇民政办,地点设在镇敬老院。
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镇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对象信息库,以及服务对象申请的审核、上报;推荐招募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商(志愿者),对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评;监督、指导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组织开展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家政服务、志愿服务等业务活动。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