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旅游局:
在收到江苏大丰港商务有限公司递交的《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后,我局于2015年元月13日上午进行了现场勘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该社经营面积60平方米,办公用房为租用;
2.有专职导游员会计符合要求;
3.传真机、复印机各1部、电脑2台、直线电话1部;
4.该社在《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内提供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验资报告、工商部门的名称核准通知书等。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成立大丰海港旅行社有限公司,请盐城市旅游局审定。
大丰市旅游局
2015年元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