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内党务、政务、事务; 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事务性工作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负责本局值班、文电处理、文稿审核、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文印、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本局重点工作、行政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晓龙联系电话:0515-83928835
(二)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
协调起草相关政策意见;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督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有关政策研究的专家咨询工作;拟订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市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牵头组织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劳动监察人员资格审查、继续教育与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拟订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科室负责人:赵海军联系电话:0515-82030260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局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承担有关规划和统计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运营政策和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案件;拟订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承担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远中联系电话:0515-82031488
(四)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牵头协调基层平台建设;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承担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梅晓军联系电话:0515-83929923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工作,并对施教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协助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对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的批准;承担市工人技术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智晓明联系电话:0515-83929227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行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继续教育的相关事宜;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光联系电话:0515-83929230
(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计划及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全市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策规定,负责全市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完善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担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指导市行政学校有关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市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事宜;参与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勇联系电话:0515-83928179
(八)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旭人联系电话:0515-83928381
(九)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方案;完善并监督实施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管理并监督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市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和非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蔡 芹联系电话:0515-82030638
(十)医疗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的认定。
科室负责人:朱松亚联系电话:0515-82030661
(十一)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并监督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待遇审批工作;拟订全市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联系电话:0515-83928938
(十二)调解仲裁科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并组织处理全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组织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姜洪山联系电话:0515-82030671
(十三)监察室、军官转业安置科
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有关决定、命令等情况;根据《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对本局干部实行监督检查;协助局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案件查处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协助本单位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源头治理、惩治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信访举报的调查,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对本局中心工作、热点工作实行监督,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贯彻执行省、市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彤联系电话:0515-82030991
(十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全市博士后工作政策;承办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全市外国专家奖励工作;承办外国专家来本市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本市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本市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
科室负责人:陈飞 联系电话:0515-83928831